原標題:以新市民為重點擴大住房保障面——今年全省新開工棚改房21.5萬套
《新華日報》記者4月24日從省住建廳獲悉,江蘇省制定2018年的“安居路線圖”,推進一系列“住有所居”和“住有宜居”舉措,以新市民為重點擴大住房保障對城鎮常住人口的覆蓋,優先保障環衛、公交等行業困難群體。
住房保障向新市民群體傾斜
推進棚戶區和危舊房改造,仍是2018年江蘇安居工作的重要內容。2018年江蘇將新開工城鎮棚戶區危舊房、城中村改造21.5萬套,基本建成17萬套。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提高政策性棚改貸款使用效益。3月,省政府辦公廳已向各設區市下發各地棚改和危舊房改造具體任務指標。
江蘇省完善和優化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公共租賃租住房配套基礎設施並加快竣工分配,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熱點城市今年將繼續增加公租房實物供應。
以新市民為重點擴大住房保障範圍,江蘇將切實提高住房保障制度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同時,將通過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創新,推動建立以農民工、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等特殊群體為受益面的公積金繳存機制。
“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越強烈,就越期盼有更加舒適的居住條件,政策性住房金融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就越顯現。當前,住房公積金事業的主要矛盾,已轉化為不平衡不充分的政策性住房金融供給與新市民自住融資需求之間的矛盾。”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透露,住房公積金制度僅在城鎮覆蓋有單位的一部分群體,大量的非公企業和自雇就業人群沒有覆蓋到,廣大農村地區更沒有覆蓋到;目前僅有購房貸款一個品種,租房貸款等業務品種還沒有開發。
“改革的本質是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給,要把促進公平正義作為基本目標,結合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重點研究解決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不全問題,完善全民普惠與兼顧特殊群體的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健全市場配置與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不能讓新市民、農民在住房公積金事業改革發展中掉隊。”相關負責人表示。
國家提出,“按照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方向,探討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支持居民自住需求”,其中“居民”二字替代原來的“職工”,體現出國家對住房公積金制度新的功能定位。江蘇將把握這一新定位,在保持現有住房公積金制度不變的前提下,針對無房的新市民探索建立以“單位變社會、強制變自願、互助變資格”為主要特徵的新型住房公積金制度,構建全民普惠、支持新市民為主、租購並舉的住宅政策性金融制度,通過購房貸款或租房貸款,為居民提供低成本資金,實現住有所居。
2018年,省住建廳將探索建立自願繳存機制,研究探索提供租房融資服務,從重點支持購房向既支持購房又支持租房轉向。
推廣住房租賃試點經驗
前不久,連雲港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與金融機構展開政銀合作,打造立足當地實際的“住房租賃服務公有雲平臺”,這一平臺將覆蓋連雲港市住房租賃市場管理、交易、運營等方面。目前,該平臺的建設正穩步推進,將推動當地住房租賃市場發展。
南京通過政銀合作,打造住房租賃服務網上平臺,已有超過萬套經審核的租賃房源信息在平臺上線。當地還出臺完善的住房租賃補貼政策,本科生每月補貼600元、碩士800元、博士1000元,最長可領36個月的租房補貼。
“租購並舉”是2018年江蘇住房保障的一大關鍵詞。我省提出,總結推廣國家和省住房租賃試點經驗,培育多主體供應的住房租賃市場,通過新建、配建、改建、收租等方式多渠道籌集租賃房源,支持專業化、機構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人口凈流入城市尤其要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特別是長期租賃。加快建設政府主導的住房租賃服務與監管平臺,保護租賃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
堅決遏制樓市投機炒作
2018年,江蘇將按國家要求做好房地産調控,保持調控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強化房地産市場運行情況監測和預警,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實施分類調控、因城施策。堅決遏制投機炒作,穩定市場預期,防範化解房地産市場風險。庫存仍較多的中小城市要繼續做好去庫存。
為持續助力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江蘇將精準施策,讓各地積極參與房地産市場分類調控,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科學調配資金,嚴格實施“保一限二禁三”的差別化購房貸款政策,滿足首套剛需,支持類首套的改善需求,遏制投機炒房。
黨的十九大明確要求,“以城市群為主體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格局,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為此,江蘇計劃在今年制定和實施城市群住房聯動發展試點方案,探索推進大中小城市房地産市場均衡發展。
此外,江蘇省將制定加快推進成品住房發展的實施意見,擴大全裝修成品住房比例,推行住房設計、施工、裝修一體化。2018年全省將創建100個以上省級宜居示範住區,推動多層老舊住宅加裝電梯等宜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