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市向校園欺淩行為“亮劍” 設求助電話 探索民警訓誡制度
孩子在校的安全關係千家萬戶。5月2日,南京市政府辦公廳公佈了《關於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意見要求,義務教育階段每學期不少於3課時的安全教育,並向校園欺淩行為“亮劍”,使校園成為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
《意見》明確,南京市將通過購買服務等形式,實現保安員隊伍專業化。從2019年起,全市所有校園保安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達到高中以上或同等學歷水準,取得公安機關頒發的《保安員證》。1000人以下的學校,配備2—3名專職保安員;1000人以上(含1000人)的學校,按照師生人數的4‰配備專職保安員,寄宿制學校根據寄宿生人數適當增配專職保安員,並根據需要配備宿舍管理人員。校門口要設置硬質防衝撞設施,加快市、區校園安全監控應急指揮中心建設,校園重點部位監控圖像、各類報警信號等接入區級平臺,並與公安機關和相關部門實現聯網,2020年底前,一鍵式緊急報警系統、校園周界報警裝置安裝率達100%,高清視頻監控系統全面達標。
對於校園欺淩,南京將要嚴加防控。學校設立學生求助電話和聯繫人,及早發現、及時干預和制止欺淩行為。學校要對有不良行為、暴力行為的學生,探索建立由校園警務室民警或者擔任法治副校長、輔導員的民警進行訓誡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