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南京市總工會:不能因工會福利減少其他福利
南京日報  2018-05-04 13:35:30

  原標題:市總工會有關負責人表示 不能因工會福利減少其他福利

  2018年的五一勞動節過去了,但職工權益的問題依然受到廣泛關注。南京市總工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近日江蘇省總工會出臺了《關於貫徹落實全國總工會〈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這個《細則》告訴大家怎麼發工會福利,但大家千萬不要把工會福利與企業職工福利混為一談,而減少或取消職工的其他福利。 

  南京日報記者得知,南京市就曾有企業因為工會經費的相關管理規定而減少了企業職工福利。“之前規定每位工會會員每年節日慰問品總額不得超過1000元,有企業就按照這個規定給職工發福利,其他的福利都不再發。”南京市某開發區管委會總工會負責人告訴南京日報記者,其實這是企業錯誤解讀了工會經費的管理規定,這個文件僅限于工會經費發放福利的標準和方式,對於企業如何給員工發福利,不屬於這個管理範圍。 

  職工福利和工會福利有何區別?據介紹,職工福利是指企業在工資、社會保險之外,根據有關規定所採取的補貼措施和建立的各項服務設施,對職工提供直接的和間接的物質幫助。職工福利是一個大概念,包括法定福利、企業個性化福利、工會福利。法定福利是人人享有的,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的。企業的個性化福利,是在工資收入之外提供的一系列福利,讓職工有歸屬感,吸引更多的人才。工會福利是按《工會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由工會經費提供的福利。也就是説,工會福利只是企業職工福利當中的一小部分。 

  市總工會相關人員説,此前,還有一些企業藉口“八項規定”減少職工福利,但反腐不是反普通職工正當福利,更不是反對基層工會為職工發福利。企業應當根據自己的經營狀況和國家規定為職工謀福利,讓職工共享企業發展成果,實現互利共贏。 

編輯:穆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