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在充分調研基礎上,于5月初出臺八條措施,以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監管,包括嚴禁違規行銷、嚴格預銷售許可與公示、加強售前現場檢查、加強預銷售過程現場巡查等。今後,房地産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後,應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嚴禁捂盤惜售、囤積房源,不得進行虛假交易、炒賣房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