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聽取專題彙報 ——堅決向過剩污染産能“開刀”
5月28日召開的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聽取省政府關於2017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此前,省人大常委會環資城建委員會赴各地開展調研,並專門赴連雲港市灌雲縣、鹽城市大豐區了解情況。針對調研中發現的問題,省人大常委會環資城建委員會建議,要推進綠色發展,堅決向過剩污染産能“開刀”。
去年江蘇省加快綠色發展步伐,全面開展“263”專項行動,切實加大環境保護力度,全省生態環境建設取得新成效。環資城建委員會調研顯示,全省環境狀況總體穩定趨好,但局部還有反彈。比如,由於徐州、宿遷空氣品質下降,去年全省環境空氣品質達標率較上年下降2.2個百分點。生態環境問題成為制約江蘇省高水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
調研報告顯示,江蘇省長期形成的“煤炭型”能源結構、“重化型”産業結構及過剩産能短期內難以明顯改變和化解。全省環境空氣品質達標形勢嚴峻,去年13個設區市環境空氣品質均未達二級標準,其中徐州未實現“大氣十條”目標。一些地方空氣品質改善出現“天花板”效應,各地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基本到位,治理潛力不大。從江蘇省大氣環境品質排首位的鹽城來看,近年來該市PM2.5年均濃度連續大幅下降,但要實現2020年35微克/立方米的目標難度很大,且輸入性污染很難控制。
水環境品質改善難度不斷增大,重點排污口臨近海域環境污染依然嚴重,太湖富營養化的藻型生境尚未改變。由於歷史遺留問題,多年積累的環境風險隱患仍較突出,存在危險廢物産生量和處置能力失衡、減存量壓力大、缺乏處置利用技術、轉移渠道不暢通等情況。飲用水安全保障壓力大,長江江蘇段分佈著700多家化工企業、110多個化工碼頭,年過境危化品超過2億噸,給沿江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帶來巨大環境風險。一些地區備用水源地至今未落實,農業面源污染的防治水準有待全面提升。沿海一些化工園區污染較重,威脅近海岸生態環境安全,去年近岸海域水質有所下降。
江蘇省土壤環境品質狀況詳查尚未完成,修復成本巨大,危廢安全處置設施能力不足,部分企業存在超標排放、暗管偷排等惡意違法現象。同時,一些地方和單位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不到位,少數領導幹部對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關係的認識上還存在誤區,治污攻堅的合力尚未形成。
調研報告指出,按照國家要求,今後五年要消滅重污染天氣;按照省“十三五”規劃,到2020年空氣優良天數的比例要達72%,時間緊、壓力大,不進則退,建議省政府有關部門對藍天保衛戰進行倒計時,逐級分解落實考核任務,做到責任到人,確保打贏藍天保衛戰,對未完成的地區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追究。
調研報告建議,對實現環境整治達標無望的地區,不僅要依法實施區域限批,還要通過提高排放標準大幅削減重污染行業産能。對生産工藝和技術裝備落後、達不到安全和環保要求、群眾舉報多的化工企業,堅決予以淘汰。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基礎較好的沿江和太湖地區,試行鄉鎮人大主席團聽取同級政府環境報告的制度,提升基層政權組織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能力和水準。
在今年初召開的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上,沙安勤等10位代表提出《關於加快推進我省土壤修復治理的議案》。環資城建委員會為此進行專門調研發現,江蘇省關閉大量污染嚴重的“十五小”企業,近年來又關閉6500多家小化工生産企業,歷史遺留地塊數量較多,污染狀況不明,成為潛在安全隱患。蘇南地區土壤重金屬、多環芳烴污染問題和蘇北地區農藥殘留問題應當引起重視。
環資城建委員會提交議案審議報告,建議省人大常委會在明年上半年安排聽取省政府關於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報告,促進各地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土十條”規定。建議強化土壤污染環境風險管控,爭取在2020年底前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做到摸清污染家底,建立污染臺賬,全面進行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