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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對高污染燃料説“不” 嚴格規定禁燃區
南京日報  2018-05-30 10:30:57

  原標題:我市對高污染燃料説“不” 禁燃區下月擴大至全市

  5月29日,南京市政府發佈通告,2018年6月1日起,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範圍擴大至本市行政區域。媒體、市民在禁燃區發現高污染燃料的使用和銷售行為,可通過“12345”熱線等方式舉報。 

  南京禁燃區內禁止燃用的燃料組合類別選擇《高污染燃料目錄》中的“III類(嚴格)”類別,具體為:煤炭及其製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漿、型煤、焦炭、蘭炭等);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國家規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此前南京禁燃區內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單位怎麼辦?通告中明確,禁燃區燃用設施應當按照國家、省、市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改用天然氣、頁巖氣、液化石油氣、電或其他清潔能源。其中,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燃用設施應當於2018年10月1日前拆除或改用清潔能源;生物質成型燃料燃用設施應當於2018年12月31日前改為專用鍋爐並配置高效除塵設施;鼓勵輕質柴油燃用設施改造為電能。

編輯:穆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