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馨是南京浦口區人民法院永寧法庭副庭長,她耕耘在平凡崗位上,在基層法庭揮灑著對法律事業的熱忱。
徐馨曾辦理過一件普通的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原告是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針對原告提出的車禍誤工費申請,被告認為對方已超退休年齡而不同意支付,這也符合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一般處理原則。
不過,徐馨通過多次現場走訪,與原告的街坊鄰居、僱主進行了充分交流。她了解到,原告獨自一人照顧癱瘓的兒子,為賺取生活費,雖然年近七旬仍常年身兼兩份鐘點工工作。交通事故導致老人無法打工,失去收入來源,卻因沒有正式工作單位,無法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誤工證明。通過調查確認這一情況後,徐馨依法支持了原告主張的誤工損失。
原告收到判決後,特地找到徐馨辦公室感謝她。老人握著她的手説:“謝謝你,姑娘!你手太冷了,我幫你焐焐。”徐馨説,老人的話語讓她在那個冬日的午後感受到了一股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