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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整治住房公積金提取
新華日報  2018-06-15 11:09:00

  原標題:南京整治住房公積金提取 違規提取將記入失信記錄

  6月14日,南京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工作的通知》,整治住房公積金違規提取亂象。

  南京這一《通知》規範離職職工賬戶轉移和提取政策。對異地就業的離職職工實行住房公積金“只轉不提”管理原則,僅在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無法辦理異地轉移的情況下才可申請提取。同時,提高異地轉移辦理條件,從無繳存時間要求到要求穩定繳存半年以上。

  此前部分仲介機構利用各地離職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不一致的情況,協助離職職工在離職提取政策較為寬鬆的城市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後立即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待資金轉入後立即辦理離職提取,協助職工套取住房公積金。南京將異地轉移辦理前置條件確定為穩定繳存半年以上,有利於控制這種套取行為。

  南京還對非本市戶籍職工離職提取住房公積金,增設“個人賬戶封存滿半年以上”條件,有利於防範“假離職提取”——部分非本市戶籍職工離職後仍在本市繼續工作(新工作單位未繳住房公積金),卻以自由職業者名義或聯繫仲介機構幫助其在異地繳納社保,然後以離職赴異地就業名義提取住房公積金。

  《通知》明確,對同一人多次變更婚姻關係購房或多人頻繁買賣同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不予提取。據介紹 ,通過同一房産頻繁買賣交易或同一購房人頻繁登記離婚和結婚,以本人購房或其配偶購房名義提取住房公積金,是目前最常見的兩種套取方式。利益驅動下,南京甚至出現同一套較小面積房産一年內買賣交易十余次的情況。

  “住房公積金是互助性資金,一旦被違規提取,互助資金量將減少,不利於支持更多的職工貸款購房、改善住房條件。”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將聯手公安部門加強聯合執法,追究騙提職工和協助職工騙提的仲介人員的法律責任。

  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記載其失信記錄,並隨個人賬戶一併轉移。違規提取未遂的,列為一般失信行為,3年內不予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已提取資金的,列為嚴重失信行為,5年內不予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還將公開曝光違規提取案例,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繳存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將向其所在單位通報。 

編輯:穆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