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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打響長江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大會戰
中國江蘇網  2018-07-06 10:03:40

  原標題:南京打響長江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大會戰 實施55項工程確保入江污染大幅減少

  南京是江蘇擁有長江岸線最長、唯一跨江發展的特大型城市。長江既是南京自然生態環境的重要資源,也是全市800多萬人民賴以生存的生命線。2018年上半年,南京市委市政府相繼出臺《南京市濱江生態環境保護要點》與《南京市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實施方案》兩份文件,大力推進和落實長江南京段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55項重點工程 確保入江污染物大幅減少

  《要點》提出具體目標,到2020年,濱江水環境品質持續改善,主要入江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長江幹流水質保持穩定,入江支流水質明顯改善,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地表水省考以上斷面好于Ⅲ類水質比例達到68.2%,全市域消除劣Ⅴ類水體,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0%,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基本健全,水生態系統逐步恢復。

  《要點》同時指出,當前濱江生態環境依然存在諸如生態系統退化趨勢未得到有效遏制、入江污染物排放量大、水環境品質達標率偏低、水質安全風險隱患多、保護機制有待完善等問題,為此《要點》針對性提出長江保護要點的重點任務與年度項目計劃,包括7個方面40項重點任務55項年度重點工程項目。

  實施長江岸線保護與整治,優先保護長江生態岸線、健全岸線保護相關制度、實施長江岸線清理整頓、開展整治工程回頭看。開展濱江生態保護與修復,加強濱江水源地保護、有效保護長江濕地、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加強濱江生態網架建設、落實沿江生態紅線剛性管控。加強濱江水污染治理,控制入江污染物總量、建設與改造污水處理設施、實施濱江區域雨污分流工程、開展沿江工業區水污染整治、深化沿江工業企業水污染治理、治理長江船舶港口污染。推進濱江水環境整治,加強江河水系溝通、綜合整治入江河流、提升重點斷面水質、治理城市黑臭水體、加強入江排污(水)口整治與監管。整體提升濱江城鄉環境,調整能源結構,嚴控煤炭消費總量、治理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調整運輸結構,治理機動車尾氣污染、嚴格控制揚塵污染、加強土壤重金屬污染源頭控制、嚴控建設用地開發利用環境風險、加強危險廢物安全監督管理、實現污泥安全處置、開展重點片區環境綜合整治、調整農業投入結構,推動農村污染治理。嚴格濱江環境風險管控,強化沿江環境風險源頭管理、加強環境應急協調聯動、化解交通運輸領域環境風險、提升危化品安全風險防控能力。強化工作機制建設,調整産業結構,實行濱江發展負面清單管理、加強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加大科技創新與支撐力度、強化責任追究機制、嚴格評估考核措施。

  66項重點任務 保障全市生態環境全面改善

  《實施方案》的主要目標為:到2020年,南京市生態環境明顯改善,生態系統穩定性全面提升,河湖、濕地生態功能基本恢復,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到2030年,水環境品質、空氣品質和水生態品質全面改善,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顯著增強,生態環境更加美好。

  《實施方案》提出共6大方面66項重點任務。保護和科學利用水資源,提出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嚴格控制用水強度、推進重點領域節水、提高再生水利用水準、嚴控高耗水行業發展、開展海綿城市試點示範、加強江河水系溝通、強化水功能區管控等8項任務。實施生態保護與修復,提出落實生態保護紅線剛性管控、嚴控岸線開發利用、實施長江岸線清理整治、實施港口碼頭專項整治、提升綠化品質、保護濕地生態系統、實施礦山復綠工程、實施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等9項任務。推進水污染統防統治,提出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提升重點斷面水質、建設與改造污水處理設施、實施雨污分流工程、完善污水收集管網、完善垃圾處理處置設施、整治工業區水污染、治理工業企業水污染、整治重污染小型企業、治理船舶港口污染、確保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提速應急備用水源地建設、全面消除黑臭水體、加強排污(水)口整治與監管、治理入江河流、切實保護良好水體等16項任務。

  此外,《實施方案》還要求全面推進環境污染治理,提出推動空氣品質達標工作、嚴控煤炭消費總量、實施大氣污染物減排工程、治理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機動車尾氣污染、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監管、推進港口船舶污染控制、嚴格控制揚塵污染、防控土壤重金屬污染源頭、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嚴控建設用地開發利用環境風險、實施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推進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實施農村河道生態治理、嚴控農業面源污染等15項任務。有效防範長江環境風險,提出加強環境風險評估、開展企業環境安全達標建設、強化工業園區環境風險管控、清理長江沿岸危化品碼頭和儲罐、加強環境應急預案管理、建立健全應急聯動機制、建立突發環境事件監控預警與應急平臺、強化環境應急隊伍建設和物資儲備、化解交通運領域環境風險、加強危險廢物、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等10項任務。深化生態環保機制改革,提出加強環境污染聯防聯控、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健全生態補償機制、開展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評估、落實規劃環評剛性約束、嚴格負面清單管理、推進綠色發展示範引領、促進與“一帶一路”融合等8項任務。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