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48項行政許可先行先試,泰州醫藥高新區“放管服”再提速 ——證照分離,讓審批更簡服務更優監管更嚴
經營5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餐飲店,辦理營業執照後登記備案、無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即可經營;公共場所簽訂承諾書即可先行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得益於“證照分離”改革,如今,江蘇泰州醫藥高新區的市場主體從拿到營業執照到開門營業,比以往少了很多“領證”的煩惱。
“證照分離”改革,即企業登記主管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經營許可證審批的改革,著力破解“準入不準營”難題。江蘇省啟動的試點改革,對100項行政許可事項採取取消審批、審批改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制、提高透明度和可預期性以及強化準入監管等5種新方式管理。作為全省首批試點地區,泰州醫藥高新區如何推進?
經過半年的謀劃,在5月29日召開的“證照分離”改革推進會上,醫藥高新區正式啟動改革試點工作,《泰州醫藥高新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實施方案》《48項證照分離事項指導性文件》相繼印發,6月1日開始施行。短短一個月,圍繞“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要求,以打造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創業創新活力最強的區域為目標,泰州醫藥高新區先行先試不斷提速,著力打通登記改革的“最後一公里”,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營商環境。
先證後核,給企業更多市場自主權
全省改革試點的行政許可事項共100項,醫藥高新區結合實際,複製推廣了48項,包括取消審批改為備案管理,涉及小餐館經營1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涉及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核發等13項;提升審批透明度和可預期性,涉及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等19項;強化市場準入管理,涉及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審批等15項。改革紅利到底如何?企業最有發言權。
黎旭蘭理髮館在醫藥高新區試點“證照分離”改革後首例辦結“告知承諾制”業務。經辦人直言“沒想到現在辦證這麼方便”,原本需要7-15個工作日才能辦完的事,如今3個工作日就能辦結。
醫藥高新區行政審批局負責人吳詩介紹,該理髮館辦理的《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屬於“證照分離”改革中的告知承諾。過去,政府部門在完成收件、審核、現場踏勘、審批等程式後才能發證,“證照分離”改革後,申請人只需簽訂一份告知承諾書,承諾事後補齊相關資料,即可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自6月1日試點工作開展以來,醫藥高新區已辦理“證照分離”改革事項27件,其中,審批改備案類事項9件,告知承諾制類事項18件。
一站服務,讓企業“少跑腿”好辦事
“證照分離”減少了繁雜的審批許可備案,減少了企業辦事環節和材料,而對行政審批部門而言,窗口工作人員擔負的職責也更重了。
在醫藥高新區行政審批局民生綜合處窗口,前來諮詢的群眾都會收到一份《公共場所衛生行政許可申請諮詢一次性告知》,詳細羅列了單位申請辦理新證需要提交的8項材料,以及簽訂《告知承諾書》相關注意事項,一目了然,讓辦事人一看就懂,最大限度方便了群眾。
其次,在材料審核環節,醫藥高新區行政審批局不斷加大對相關窗口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嚴格把控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把“證照分離”工作納入業務考核範圍,做到涉及的窗口人人都是行家裏手。
與此同時,醫藥高新區行政審批局還搭建起一個線上互動平臺,事前主動介入,將具體辦證流程告知企業,讓其知道如何辦理審批手續,避免跑冤枉路,減少“折騰”時間。泰州市泳泰健身服務有限公司游泳場館申請衛生許可之前,審批局工作人員便主動服務,提前有針對性指導。凡材料齊全、符合法定條件的,均實現當場辦結。
寬進嚴管,事中事後審管無縫銜接
“證照分離”絕不是只“放”不“管”。上半年,泰州醫藥高新區黨工委委員、出口加工區管委會主任、泰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潘愛民多次組織召開“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推進會,該區成立了15個相關單位為成員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對“證照分離”改革工作統籌安排,明確要求細化改革措施和管理辦法,研究形成監管機制體制。
值得注意的是,簽訂了告知承諾的企業,一個月後監管部門會再到現場踏勘。如發現申請人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將要求其限期整改;對整改後仍不符合條件的,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
“在實行‘證照分離’改革、放寬市場準入條件的同時,必須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泰州市政府黨組成員,醫藥高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吳躍表示,各級各部門要克服只管有證的不管無證的、不審批就不監管、出了問題就暫停審批等錯誤認識,做到不管部門發不發證、企業有沒有證,都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管好是盡責,不管是失責,出現問題要追責。(新華日報 張翔 蒯傑 戴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