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諸多歷史原因,在江蘇泰州市區東風大橋東南角地塊有一處回填土臨時堆放點,混入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和裝潢垃圾,總量達1萬噸左右。近日,市城管部門委託相關企業對上述垃圾進行了資源化、無害化處理。這標誌著泰州建築垃圾在源頭減量化、利用資源化、處理無害化方面又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調 查
5年結存建築垃圾1600萬噸
近日,在市區青年路加油站南側地塊能看到,現場到處是拆遷遺留的廢棄物,高的地方形成了凸出地面三四米高的“小山坡”,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矮的地方是廢溝塘,堆積了大量河道淤泥,夏季氣溫較高,現場異味撲鼻。
“小區附近有個加油站,本來出門加油是件輕鬆事,但旁邊有個散發著惡臭的拆遷未開發地塊,常令人掩面捂鼻、糟心不已。”市區蓮花二號區居民劉先生説,大家都希望能夠儘快清理、平整好該地塊。
7月4日,泰州市易通基礎工程有限公司對該地塊進行了清理整治。該公司總經理李俊介紹,此處共有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約9000噸,公司工作人員花了一週時間拉了500多車,才將所有垃圾清理完畢。
市城管局執法支隊渣土大隊大隊長王國華介紹,房屋拆遷、地産開發、居民裝修、道路交通工程建設等是建築垃圾産生的主要源頭。其中,有的拆遷待開發儲備地塊,拆卸單位會受利益驅使,將大量拆卸廢棄物積存在現場待高價出售;房地産開發商施工時通常要將建築垃圾作為輔道地基或回填使用,臨時堆積在現場;市區新建住宅小區都配建了建築裝潢垃圾收集池,但老舊小區大都沒有,老舊小區市民裝修房屋時只能將建築垃圾堆放在小區生活垃圾收集池(房)附近,只有少量的會自行送往市區兩處建築垃圾臨時轉運調配場;此外,還有部分建築施工單位工程竣工後,不及時清理産生的建築垃圾或工程渣土,隨意留置在路道旁。
據統計,近5年來,市區範圍內建築垃圾(不含工程渣土)總産生量達1600萬噸左右。由於近幾年城建項目總量大、點位多,大量結存的建築垃圾不僅有礙觀瞻,而且存在揚塵等問題,已嚴重影響城市形象及生態環境。
對 策
探索“1+N”綜合處置模式
看似無用的建築垃圾,對為海(泰州)建材有限公司而言卻大有用處。該公司負責人舉例説,近期,受市城管局委託,企業對一批建築垃圾進行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具體通過分揀、破碎、篩選等工藝流程,生産出多規格和不同強度的再生骨料、灰砂磚、管溝回填材料、防濾層、水穩層、水泥製品、再生砂漿、生態混凝土等再生建材産品。
市城管局渣土處處長張武介紹,過去,泰州對於建築垃圾通常採取回填、施工輔路硬化、復墾填埋等原始方式。在近期實施的建築垃圾整治攻堅戰中,泰州市正採取“分類清理+資源化利用”的新模式,全面治理這一城市“頑疾”。
據介紹,下一步,泰州市將著力探索建築垃圾“1+N”處置綜合利用體系的建設。
其中,“1”是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要求,在生態保障園內建設一個每年可處理建築垃圾150萬噸左右的資源化綜合利用廠(場)。
“N”是指:按照市區建築垃圾存量及增量情況、運輸半徑、應用條件等,購買“N”臺移動式破碎、篩分設備。這些移動式破碎、篩分設備每台每小時可處理建築垃圾200噸左右,通過對建築垃圾進行現場破碎和初加工,篩分出鋼筋等可回收物料和粉塵、再生砂石(顆粒骨料)、路基穩定料、回填料等再生資源,進行現場利用;現場暫不能利用的,運送到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廠(場)深加工,生産再生混凝土、再生預拌砂漿、再生墻材、再生地磚等;剩餘的輕質雜物,則送焚燒場處置。
進 展
9月底前全面規範治理存量
在此次建築垃圾整治中,泰州堅持分類清理,力求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列出問題清單,制定整治方案,按照建築垃圾“誰産生、誰處置”的原則,做到“一點一單一方案”,將每個垃圾點的清理責任明確到具體主體,將清理時限明確到具體節點。
其中,對建築垃圾體量較小和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市城管部門將利用一個月時間組織突擊清運。對近期不開發使用或因徵收等遺留問題未得到妥善解決的,實行臨時分類集中堆放,並按相關要求,對堆放場進行圍擋,落實覆蓋或植被、雨水導排、地坪標高等防塵、防滲、防滑坡措施,防止生活垃圾、裝潢垃圾和其它廢棄物混入。
據悉,從6月8日啟動建築垃圾整治攻堅戰以來,市區目前已清理建築垃圾33處,共29.539萬噸;集中堆放5處,共37.4萬噸;填埋復墾4處,共18.4萬噸。
下一步,泰州市將繼續按照全市向環境污染宣戰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據《建築垃圾處理技術規範》有關標準,進一步加大對鐵路、高速、國省道幹線、城市快速路、城區出入口主幹道等重要交通沿線兩側積存建築垃圾的排查梳理力度,對新發現的建築垃圾及時進行清理。同時,通過專項暗訪督查,督促建築垃圾産生主體從源頭上及時平整清理産生的建築垃圾,力爭今年9月底全面規範治理市區建築垃圾存量。
處理建築垃圾有規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築垃圾,不得將建築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築垃圾,不得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築垃圾。建築垃圾儲運消納場不得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居民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過程中産生的建築垃圾與生活垃圾分別收集,並運送到指定地點。如需處置大體量的建築垃圾應當向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獲得核準後方可處置。個人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築垃圾的,由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200元以下罰款。
建設施工單位需處置建築垃圾時,應當向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獲得核準後方可處置。施工單位不得將建築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單位運輸。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築垃圾的,由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施工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運輸建築垃圾的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