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江蘇省委第八巡視組向建湖縣反饋巡視情況,並對鹽城建湖縣委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抓好巡視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2018年3月至5月,十三屆省委組織開展了第四輪巡視,對27個地區(單位)黨組織開展巡視。“要把巡視發現的問題原原本本、毫不遮掩地反饋給被巡視黨組織。被巡視黨組織和領導班子成員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務實過硬的舉措抓好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對整改不力的,嚴肅問責追責。”江蘇省委書記婁勤儉強調。
2018年以來,江蘇省把做好“後半篇文章”作為巡視工作的重中之重,通過壓實政治責任、深化成果運用、健全巡視與紀檢監察互通機制等,嚴防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切實推動巡視發現問題解決到位。
下發交辦單13份——
層層壓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
“你市下轄的部分縣(市、區)接受了省委第四輪巡視。根據省委書記婁勤儉批示要求,現將本輪巡視縣(市、區)發現的共性問題交給你們,請對照共性問題,結合巡視組反饋意見,認真進行辦理,做到即知即改、真改實改、全面整改。”
近日,宿遷市委收到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下發的省委巡視重要整改事項交辦單,市委書記張愛軍第一時間作出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形成7個方面15類突出問題清單,逐項明確責任,逐條抓好整改。
十三屆江蘇省委高度重視巡視工作,先後召開11次省委常委會會議、4次書記專題會議部署推進,省委主要負責同志對巡視重要任務親自部署、巡視主體責任親自傳導、問題線索處置親自過問、突出問題整改親自督辦。2018年5月,省委第四輪巡視結束後,省委書記婁勤儉要求,將此輪巡視縣(市、區)發現的重點共性問題梳理分類,以《省委巡視重要整改事項交辦單》形式發給被巡視地區和未被巡視地區進行對照檢查整改,已巡即改、未巡先查。
交辦單共列舉巡視發現的4個方面21項突出共性問題。比如,一些縣(市、區)黨委未能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對黨建工作不重視,黨的領導和組織力虛化弱化,基層黨組織缺乏凝聚力戰鬥力;一些縣(市、區)黨委對打好“三大攻堅戰”、推動高品質發展認識存在偏差,攻堅克難、敢於擔當的主動性不足,解決問題措施不實等。
13個設區市市委無論是否接受了第四輪巡視,都對照問題清單,主動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交辦單針對性很強,要引起足夠重視,對照自查,舉一反三,未巡先查、先改,完善長效機制。”省委常委、蘇州市委書記周乃翔表示。本輪巡視雖然沒有安排對蘇州市及其縣(市、區)開展巡視,但蘇州市委接到交辦單後立即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部署落實,逐項對照檢查,主動對號入座,對蘇州也存在的問題,認真整改到位;對暫時還不存在或還未發現的問題,注重引以為戒,防患于未然。
巡視機構向省委專報26次——
高度重視推動解決系統性體制性區域性問題
近日,省委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省委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工作的意見》,對強化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和移交問題線索辦理、加強巡視成果綜合運用、加大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督查督辦力度等作出部署要求。
“這是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巡視工作要打整體戰,特別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從政治上審視所發現問題、做好巡視‘後半篇文章’這一要求的重要舉措。”江蘇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蔣卓慶表示,認真抓好巡視、整改、收效3個環節,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視,高品質推進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以實際成效取信於民。
2018年3月至5月,省委巡視組巡視淮安市環洪澤湖有關縣(區)過程中,發現洪澤湖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問題較多,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各自為戰、管理體制機制缺乏合力,導致生態環境品質有所下降,與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構建江淮生態經濟區定位要求存在較大差距。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政治巡視不是虛的,生態文明建設的突出問題就是巡視緊盯的重點。”第六巡視組負責人表示,已發現問題,就必須想辦法推動解決。6月底,巡視機構先後向洪澤湖周邊淮安市、宿遷市徵求意見,並召集相關部門座談,在此基礎上起草《關於洪澤湖生態環境保護問題的專題報告》,並於7月9日專門向省委作報告,建議省委、省政府責成相關部門進一步理順洪澤湖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健全綜合執法等長效管理機制,加快編制“多規合一”總體規劃,實現洪澤湖區域生態經濟協調發展。
圍繞巡視發現的重要共性問題,形成專題報告報省委推動有關部門及時解決,已成為常態化機制。十三屆省委以來,省委巡視機構已提交26個專題報告,涉及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國有企業管理機制、農村基層黨建等,為省委決策提供重要參考。省委對巡視專報高度重視,主要負責同志作出批示,相關部門迅速組織力量深入調研,提出政策措施,推動解決了一批重大問題。
省紀委督查11個縣市區巡視整改——
巡視與紀檢監察工作實現有效貫通
7月的南京,驕陽似火,新華日報記者見到孫哲時,孫哲剛從徐州新沂市督查巡視整改回來。“這次督查效果明顯,掌握了被巡視黨組織整改的真實情況,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孫哲説。
孫哲是省紀委監委第九紀檢監察室的一名幹部,孫哲所説的督查,是省紀委針對去年省委巡視中所發現重點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開展的專項督查。
2018年5月,省紀委辦公廳印發《進一步增強巡視與紀檢監察工作合力著力提升監督工作效能的意見》,要求強化巡視前、巡視中、巡視後、日常4個階段的協調協作,確保巡視工作與紀檢監察工作有機結合、有效貫通。
省監委成立後,執紀監督與執紀審查部門分設,第九紀檢監察室負責對蘇北5市的日常監督。“協助配合巡視,是紀委監委執紀監督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該室負責人表示,《意見》出臺以後,按照省紀委省監委要求,迅速行動,對已接受巡視的蘇北11個縣市區進行督查。
針對巡視整改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在江蘇省還是首次。為切實增強督查效果,採取推磨式交叉互查,成立5個督查小組,組長由設區市紀委監委負責人擔任,成員由蘇北5市紀委監委、市委巡察辦抽調人員組成,九室明確1名工作人員在各小組擔任聯絡員,負責協調督導。督查的重點是整改責任是否履行、整改措施是否完整、整改成效群眾是否滿意、責任追究是否到位等。
本次督查的11個縣市區,細化反饋問題清單600余項,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560余項,整改率達86%。“總體情況是好的,但也發現部分地區落實責任不夠有力、監督執紀偏寬鬆軟、資金類問題整改不夠到位等問題。”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認真總結督查情況,提出整改工作建議,推動問題整改辦結;對整改責任不落實、無正當理由拒不糾正存在問題或不按要求整改的,提出問責建議。
從巡視對象確定到重要情況溝通,從優先辦理巡視移交領導幹部問題線索再到巡視反饋問題整改督查,目前巡視與紀檢監察工作合力進一步凝聚,監督工作效能進一步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