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南京鐵路公安處刑警支隊協同南京東火車站派出所民警,在天津將犯罪嫌疑人謝某抓獲,一起銷售員私自截留銷售款12.2萬元的職務侵佔案由此告破。
2017年8月份,南京某商貿有限公司負責人翁某來到南京東火車站派出所報警,稱其公司的售車員謝某涉嫌侵佔公司10.2萬元,目前人已失聯。
翁某稱,一個月前,公司會計王某打電話告訴他,公司員工謝某在賣車款上動了手腳。翁某立即撥通了謝某的電話,質問其是否幹了違法勾當。沒想到,謝某立即承認了私扣售車款10.2萬元的事實,承諾在南京還有輛新購買價值4萬元的轎車,可以賣掉衝抵一部分車款。可之後,翁某撥打謝某的手機卻發現其關機失聯了,微信也被其拉黑。
民警調查發現,除了翁某報案損失的10.2萬元外,另外有3名購車顧客反映,民警根據謝某要求,支付了額外的車廂改裝費和調車費,共計2萬元。後經調查發現,根據公司規定,這些費用根本不在售車收費範圍內,全是謝某編造的謊言。隨後,民警多方尋找謝某,可一直沒有結果。
通過技術手段,民警偵查到,謝某曾于2018年5月份用身份證購買過火車票。經過摸排和蹲點守候,8月6日,民警終於將躲在天津打工的謝某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