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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雲港海州建“四項清單”監管機制
新華日報  2018-08-17 15:22:02

  原標題:海州建“四項清單”監管機制 治理村幹部“微腐敗”

  連雲港市海州區紀委監委8月15日公佈,為規範村級組織運行和農村幹部履職用權,由區紀委監委牽頭,區委組織部、民政局等職能部門參與,梳理制定農村“四項清單”監管新機制,解決村幹部辦事不公、財務不清、作風不實問題。

  海州區紀委副書記、區監委副主任李寶凱介紹,為杜絕村幹部“微腐敗”,海州區聯合相關部門制定35條扶貧惠民項目清單、13條村級常態管理清單、6條村級多方監督項目清單和11條村幹部行為負面清單,劍指幹部作風、扶貧資金使用、惠農政策落實、“三資管理”等重點整治領域。

  海州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溫以斌介紹,為讓制度真正落地見效,海州區配套編印《海州區村級工作“四項清單”規範操作手冊》,逐項列出惠民補助申辦條件、補助標準、需提供的材料以及村級事務權力的運行流程、相關要求以及廉政風險點,讓村幹部知道“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具體應該怎麼做”。該區還建立群眾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上級部門監督三級監督體系,廣泛告知舉報方式方法,對群眾來電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有問必答、有疑必解、有訴必查、有責必究。

  自推行村級工作“四項清單”機制以來,海州區紀委監委共發現涉農違紀問題線索5個,成案2個,及時叫停並糾正不合規範事項13項。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