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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排污多花錢 少排污能賺錢
南京日報  2018-08-22 10:29:47

  原標題:明年我省全面實行排污權交易 多排污多花錢 少排污能賺錢

  排污權可以在省內城市之間進行交易,南京的企業需要排污權,可以去外地購買。日前,《江蘇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實施細則(試行)(徵求意見稿)》發佈,按照《實施細則》,明年我省將全面實行排污權交易。 

  初始排污權由政府核定,企業排放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超出部分,必須通過購買取得。排污權交易是通過市場方式減少排污的重要舉措。省環保廳介紹,江蘇是經濟大省,火電、鋼鐵、石化、化工、汽車製造、醫藥等産業較集中,2015年和2016年,省“大氣十條”和“水十條”分別施行,污染防治攻堅戰打響,幾年來,全省空氣和水環境品質明顯提升。

  據介紹,江蘇省率先實行排污權交易的是無錫和南京。2015年12月24日,南京全面執行排污權交易,主要交易4種污染物: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氨氮和化學需氧量,前兩種是廢氣,後兩種是廢水。從敲下第一錘排污權交易以來,南京已經開展了305家企業(項目)的排污權交易工作,包括13次排污權公開競價交易,總成交額超過1億元。 

  全面實行排污權交易,是江蘇省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一把“利器”。全面實行排污權交易意味著,各個設區市不僅可以在本市進行排污權交易,還可以跨市買賣排污權。

  增加的污染排放要多花錢去買,企業結余的排污權則可以上市銷售,多排污多花錢,少排污能賺錢,這是排污權交易的基本原則。省環保廳介紹,排污權交易實行之初,“賣方”是政府部門,政府部門可以出售排污權儲備量,後期市場逐步完善後,企業可以自由交易。

  在排污權交易中,跨市交易必須由省環保廳指導,重點排污企業和重點管控區域的交易還將戴上“緊箍咒”——未完成上年度總量減排任務、上年度環境品質達不到改善要求的縣(市、區),當年度不得受讓本行政區域外的相應污染因子排污權;火電企業(包括其他行業自備電廠,不含熱電聯産機組供熱部分)、鋼鐵企業原則上不得與其他行業企業進行涉及大氣污染物的排污權交易;生活污水集中處理、工業廢水集中處理不納入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範圍;禁止從太湖流域外向流域內轉讓水污染物排污權。 

  江蘇省將設立排污權交易平臺,所有參加交易的企業必須在平臺完成登記,企業産生的富餘排污權將被省環保廳立即凍結,在交易前不得再使用。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