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十三屆省委第四輪巡視縣(市、區)整改情況公開 以紮實的整改成效取信於民
8月27日起,十三屆省委第四輪巡視整改情況分縣(市、區)和省直單位兩個板塊向社會公開。
6月下旬,江蘇省委巡視組共向被巡視的18個縣(市、區)和9個省直單位黨組織反饋問題1099個。省委巡視辦會同省委巡視組及相關職能部門,對27個被巡視黨組織報送的整改工作方案認真審核,對4200余條整改措施逐一“過堂”,壓緊壓實整改責任。兩個月集中整改期間,18個縣(市、區)黨組織將抓好省委巡視整改與落實中央巡視江蘇省反饋意見整改工作任務結合起來,以嚴的標準、實的舉措,在“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上集中發力,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
把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扛起來
集中整改期間,被巡視縣(市、區)委書記作為整改第一責任人,自覺扛起政治責任,既全面組織推動巡視整改,又牽頭直接抓巡視重點問題整改,以“頭雁效應”克服整改責任層層衰減效應。
淮安市洪澤區委根據巡視反饋意見明確細化147條整改措施,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分別牽頭整改事項20項、23項。
連雲港市贛榆區委在巡視反饋後專門約談巡視反饋問題部分涉及單位,壓實責任、明確任務,推動整改工作有序開展。
鹽城濱海縣委把督查督辦貫穿巡視整改始終,整合縣紀委監委和縣委督查力量,成立整改專項督查組,對207項整改措施,每週督查“過堂”、挂圖作戰、銷號管理。
徐州市銅山區委針對巡視反饋問題,強化對各級黨(工)委(黨組)建設和抓基層黨建工作考核,成立區委黨建工作考核組,開展黨建示範點、網格化黨建等專項考核,不斷壓實各級黨組織管黨治黨抓黨建的政治責任。
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群眾對什麼不滿意,就重點整改什麼。泰州興化市委出臺《“小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組織為期6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全市共排查出“小散亂污”企業190家,已全部關閉取締到位。
針對“超過80%的扶貧項目撞車,57個項目中有46個光伏項目,超過50%的扶貧資金趴在賬上”的問題,漣水縣委對扶貧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查找項目推進緩慢原因,共收回光伏等4個項目資金1559萬元,到戶項目剩餘的精準扶貧資金1077.32萬元,重新安排到其他扶貧項目。
為解決基層公共衛生服務滯後問題,海安市委加快建設社區衛生服務站,紮實推進區鎮衛生院建設,制定《海安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實施意見》,開展農村訂單培養工作,目前已招錄23名農村訂單定向培養醫學生。
巡視指出,有的地方黨組織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重視不夠、管控不嚴,頂風違紀問題易發高發。針對“以各種名目發放獎勵性補貼和改革性補貼”問題,南通如皋市委對2018年涉及到獎勵性津貼、補貼發放的文件進行全面梳理,並召開專題性會議,以全部取消為目標要求整改,目前各單位正在制定相關工作方案。
聚焦“當下改”,著眼“長久立”
對省委巡視組反饋的問題舉一反三、標本兼治,才能建立長效機制,保證整改的問題不反彈、不復發。
宿遷泗洪縣委安排部署“污染防治、脫貧攻堅、招商引資、徵地拆遷、行政審批、幹部選拔任用、村莊環境提升”專項整治行動,使整改工作重點更加突出、工作方向更加聚焦。
針對“重點領域廉政風險問題突出”的問題,鹽城建湖縣委對精準扶貧、農村改廁和危房改造工作進行專項巡察,發現違紀違規問題線索39條,問責處理35人。同時出臺《關於規範村級“小微權力”的實施意見》,繪製九方面39張流程圖,推動權力陽光運行。
集中整改以來,盱眙縣對教育、衛生、環保、民政、人防等11個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整治,牽頭單位已初步完成重點領域、重點人群和重點問題的自查自糾。
“兩個月的整改是初步的,被巡視黨組織要不鬆勁、不停步,持續抓好整改,不斷鞏固、深化、擴大整改成果。”省委巡視辦相關負責人表示。省紀委和省委組織部將加強對巡視整改的日常督查督辦,年底前,省有關部門將集中兩個月左右時間,對被巡視黨組織落實中央巡視江蘇省反饋意見整改和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對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的,將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