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高速公路騎電動車 女子受處罰
9月6日,一名年輕女子帶著行李,騎著電動自行車從寧杭高速往市區行駛,剛出收費站就被交警攔下。
當晚7點,高速六大隊毛警官正在上坊公安檢查站執勤,發現有人騎著電動自行車駛下寧杭高速,穿過收費站一路前行,毛警官迅速上前將其攔下。
經查,騎車人是名年輕女子,姓付,安徽亳州人,今年才20歲。她原在浙江打工,聽説南京餐飲業服務員收入高,便隻身一人來到南京。為了省車費,她沒有乘坐杭州到南京的大巴,而是乘了輛從杭州到宿遷的中巴車。靠近南京時,中巴車司機把她丟在了寧杭高速江寧服務區。付某隨身攜帶的行李中,除了生活用品,還有一輛電動自行車,於是她乾脆騎上車,帶著大包小包在高速上行駛。
毛警官對付某進行教育,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其駕駛非機動車上高速的違法行為處以50元罰款。隨後,毛警官把付某的行李和電動自行車搬上警車,將她送至可以騎車的城市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