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嚴”字當頭 “緊”字為要 “實”字著力 以巡視整改實效詮釋對黨絕對忠誠
江蘇省紀委近日通報5起巡視巡察發現問題線索被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一步強化巡視巡察震懾,給黨員幹部敲響廉潔過節的警鐘。
2018年7月中央第七巡視組向省委反饋巡視意見以來,省委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中央巡視指出的每個問題都當作“必答題”,堅持“嚴”字當頭、“緊”字為要、“實”字著力,確保責任落實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問題解決到位,以實實在在的整改成效詮釋對黨的絕對忠誠。
全面自查自糾根治“四風”頑疾
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吳榮生,近日因違規接受吃請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調離法院系統改任非領導職務。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8月份以來,一場旨在推動解決“四風”問題,鞏固拓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成效的作風建設自查自糾專項行動,在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全面啟動、有序開展。
公務接待、辦公用房、通信補貼、會議管理等,中央巡視反饋意見中指出的“四風”頑疾,是作風建設自查自糾的重點。
推進專項行動的過程中,省紀委監委牽頭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做好專項行動各個環節組織協調工作,同時強化督查督辦,對自查自糾工作中瞞報漏報、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等問題,嚴肅查處問責,及時通報曝光,確保專項行動順利推進、取得實效。全省自查自糾發現問題10636個,制定整改措施7930條,已整改到位6827個。
深化政治巡視強化“利劍”震懾
8月28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巡視省民防局黨組工作動員會召開,巡視為期2個月。至此,省委第五輪巡視實現全部進駐,巡視工作在6個設區市、12個縣(市、區)和18個省級機關部門全面展開。
“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視是江蘇省一貫做法。”省委第二巡視組組長莊同保介紹,本輪巡視把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兩個維護”情況作為重要內容,重點圍繞中央巡視江蘇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及推進高品質發展情況、打好“三大攻堅戰”和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情況、地方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情況、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確保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在我省得到貫徹落實。
從本輪巡視開始,到2021年上半年,省委每半年安排一輪常規巡視,實現對省委管理的黨組織巡視全覆蓋。同時,根據需要靈活安排專項巡視、“機動式”巡視和巡視“回頭看”。
制度化提升“後半篇文章”質效
《關於進一步加強省委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增強巡視與紀檢監察工作合力著力提升監督工作效能的意見》等,2018年以來,一系列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制度接連出臺,為提升巡視“後半篇文章”質效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通過建章立制,明確被巡視黨組織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整改‘時間進度表’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分工等內容,推動巡視整改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省委巡視辦副主任朱永安表示,狠抓制度執行和落實,嚴把整改“品質關”,2018年8月,對第四輪27個被巡視黨組織報送的巡視整改方案逐一審核,對4200多個整改任務逐項把關,提出意見建議180多條,明確需要重點整改的問題389個。
此外,省委巡視機構開發使用巡視整改督查系統,構建省委巡視整改督查部門與被巡視黨組織之間網上互聯、線上互通的信息化平臺,實現跟蹤監督常態化、動態化。系統運行9個月以來,共對600多個問題整改提出督查督辦意見。
優先辦理巡視移交問題線索
4月23日,省紀委監委通報,省旅遊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錢國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第七巡視組年初進駐江蘇後,發現並向省紀委監委移交關於錢國超的相關問題線索。
“省紀委監委高度重視,將錢國超問題線索優先辦理,結合平時掌握的情況,迅速核查,發現錢國超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犯罪,隨即對其立案並採取留置措施。”省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同志介紹。
為將巡視移交問題線索落到實處,2018年8月,省紀委監委出臺巡視移交問題線索處置方案,明確對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實行專項管理,按照“四種形態”分類處置和交辦督辦,逐一落實處理措施,每週匯總梳理督辦情況並在一定範圍內通報,確保半年內問題全部處置到位。
中央第七巡視組共向省紀委監委移交信訪舉報(含巡視期間交辦重點事項)3039件,已辦結1614件。
以精準評估“把脈”政治生態
8月25日,省委出臺《江蘇省政治生態監測評估試點工作實施辦法》,重點對維護黨章黨規黨紀、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全面從嚴治黨、社會綜合測評等相關情況進行監測評估。
“健全政治生態監測評估機制是政治生態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省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周廣智表示,構建由4方面14項20個指標組成的監測評估指標體系,使政治生態建設任務具體化項目化,政治生態狀況有形化可量化,推動各級黨組織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
在具體監測中發現問題時,向相關黨組織反饋並提出警示意見,推動整改落實,同時開展綜合分析研判,分年度形成專題報告,供省委決策參考。對監測評估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採用提醒談話、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提出監督意見和監察建議等方式進行分類處置。
根據實施辦法,已在部分設區市和縣(市、區)開展政治生態監測評估試點,2018年形成基礎性總體狀況報告,2019年形成變化狀況報告,2020年形成綜合性評估報告,推動全省政治生態持續向好。(新華日報 記者 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