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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種抗癌藥進醫保
新華日報  2018-10-15 14:11:03

  利好:17種抗癌藥進醫保 11月底前可報銷,將及時更新醫保藥品目錄

  10月10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印發通知,將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目錄,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後的支付標準低於周邊國家或地區市場價格。一位醫保業內人士在受訪時表示,更多高價抗癌藥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無疑將極大減輕腫瘤患者的用藥負擔,關鍵是各地要做好政策落地工作,讓患者在醫院用得上,在藥店買得到這些藥。

  為減輕大重病患者的看病負擔,江蘇在2013年通過談判機制,在國內率先探索將治療白血病、胃腸間質瘤的專利藥格列衛、治療白血病的達希納、治療乳腺癌的赫賽汀等部分價格偏高、治療效果明顯的抗癌藥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談判前,專利藥格列衛(甲磺酸伊馬替尼片)江蘇省零售價為12015元/盒,患者一般一年的治療費用達14萬元,談判後降到7.2萬元左右,按照職工醫保報銷75%、居民醫保報銷70%的政策,參保個人一年負擔1.8萬元或2.1萬元。

  2017年,人社部又將36種高價剛需藥納入醫保支付範圍。這36種藥品中包括31種西藥和5種中成藥。西藥中有15種是腫瘤治療藥,覆蓋肺癌、胃癌、乳腺癌、結直腸癌、淋巴瘤、骨髓瘤等癌種,曲妥珠單抗、利妥昔單抗、硼替佐米、來那度胺等參保人員需求迫切的腫瘤靶向藥。中成藥中有3個是腫瘤藥,2個是心腦血管用藥。

  江蘇在執行國家藥品目錄的同時,根據本省醫保基金的使用情況,積極尋求更多高價剛需抗癌藥進入醫保。同時對於納入醫保的抗癌特藥,江蘇省實行定醫療機構、定責任醫師、定零售藥店等“三定”管理。按照規定,特藥適用於所有醫保參保人員,包括城鎮企業職工和城鄉居民醫保人員。截至去年底,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2601.13萬人,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5017.97萬人。

  本次納入藥品目錄的17個藥品,包括12個實體腫瘤藥和5個血液腫瘤藥,均為臨床必需、療效確切、參保人員需求迫切的腫瘤治療藥品,涉及非小細胞肺癌、腎癌、結直腸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個癌種。

  17個談判藥品與平均零售價相比,平均降幅達56.7%,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後的支付標準低於周邊國家或地區市場價格,平均低36%。這對於癌症患者來説是一個極大的福音。國家醫療保障局局長胡靜林表示,這次納入目錄的抗癌藥都是近幾年新上市的藥品,專利存續期較長,通過醫保對這些優質創新藥的戰略性購買,可以起到促進和推動醫藥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以研製更多更好的創新藥,惠及廣大患者。

  江蘇省人社廳相關工作人員告訴新華日報記者,這是醫保部門新一輪抗癌藥醫保準入專項談判的重大成果,我省將按照國家規定的時間要求,及時更新江蘇省醫保藥品目錄,確保醫保患者在國家規定的11月底前實現相關藥品的醫保報銷。

  “高價抗癌藥納入醫保目錄後,關鍵要讓患者真正受益。”一位醫保專業人士表示,目前很多地方實行醫療機構醫保基金總額控制,醫院使用的醫保基金超過規定總額,往往無法得到額外補償。對此,國家醫療保障局要求各統籌地區採取有效措施保障談判藥品的供應和合理使用。因談判藥品納入目錄等政策原因導致醫療機構2018年實際發生費用超出總額控制指標的,年底清算時要給予合理補償,並在制定2019年總額控制指標時綜合考慮談判藥品合理使用的因素。同時,要嚴格執行談判藥品限定支付範圍,加強使用管理,對費用高、用量大的藥品要進行重點監控和分析,確保醫保基金安全。( 新華日報 記者 黃紅芳)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