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日報記者從南京市委市政府11月1日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南京將投入1000萬元在全省首設中小學生校園重大意外傷害救助基金。
2018年1月1日起發生的重大意外傷害事故或2018年9月1日後完成有效賠付文書的以前年度的重大意外傷害事故,均可申請市級救助。救助基金的適用範圍為在南京市管轄的公辦及民辦非盈利中小學、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公辦及民辦惠民幼兒園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等內發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重大意外傷害事故的救助。
南京市教育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祁壽東介紹,納入市級救助的重大意外傷害事故為形成十級以上傷殘或單次事故由學校直接支付的賠償金、救助金和撫慰金等合計達到10萬元以上的。救助內容包括由學校支付的死亡、殘疾等傷害賠償和支出的醫療費、救助金、撫慰金等。 (新華日報 記者 管鵬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