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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造假者將列入“黑名單”
新華日報  2018-11-06 09:17:41

  原標題:公證造假者將列入“黑名單” 我省擬實施25種聯合懲戒

  新華日報記者11月5日獲悉,江蘇省司法廳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江蘇省擬建立健全全省公證當事人信用黑名單體系和聯合懲戒機制,列入公證領域失信人員“黑名單”的當事人今後任職評優、審批審核等將受限制。

  當事人虛構、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導致公證文書被撤銷的,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賦予強制執行公證文書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或涉外類公證事項引發不良後果的,或騙取公證文書,從事欺詐活動或擾亂國家機關單位工作秩序等8種行為經有關部門查實的,將列入公證領域“黑名單”。

  納入公證領域“黑名單”者,將受到25種聯合懲戒,包括限制招錄(聘)為公職人員,限制擔任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限制設立融資擔保公司,依法限制任職融資擔保公司或金融機構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限制參評道德模範等榮譽,限制參與相關行業的評先、評優,限制財政補助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等。(新華日報 記者 倪方方)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