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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落實“優化營商環境100條”
南京日報  2018-11-13 09:55:35

  原標題:7部門出臺意見落實“優化營商環境100條” 新辦企業冠名“南京”取消預審

  日前,南京市工商局聯合南京市編辦、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商務局、南京市政務辦、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營管部、南京市稅務局出臺《關於落實〈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100條〉服務開辦企業的實施意見》,在6大方面提出具體工作措施。 

  南京市工商局相關人士介紹,此舉是為了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政務服務效能,通過貫徹落實服務開辦企業的相關措施,進一步優化企業從設立到具備一般性經營條件所必須辦理的環節,持續優化南京市企業開辦便利度,助力高品質發展,推進創新名城建設,提升南京市場準入首位度。

  《意見》明確,工商登記將更加便捷。通過網上、窗口等途徑辦理企業開辦事項的,推行“方式任你選,3日內辦結”的便利化措施,名稱預先核準(涉及前置審批)、設立登記、印章刻製、銀行開戶、領取發票3個工作日內辦結。同時,以江蘇省政務服務網工商登記平臺為依託,全面推行網上登記、全程電子化登記;開辦企業選擇“政銀合作”網點辦理企業工商登記的,實行銀行網點“代辦制”,由該銀行合作網點委託代辦企業工商登記、在本行的開戶服務、印章預約刻製和送達、涉稅事項申報服務。 

  企業申辦材料也減少了。實行開辦企業工商登記材料一單清,除涉及前置審批事項外,新辦公司提交的材料為: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全體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件複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複印件;公司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及經營性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承諾書。 

  企業名稱可自主確定。以南京作為全國名稱自主申報試點城市為契機,全面推行開辦企業名稱網上自主申報,除涉及前置審批事項外,取消以冠“南京”作為行政區劃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此舉可進一步釋放名稱資源,提高登記便利化程度。 

  提供“新辦企業套餐”服務。通過江蘇省企業開辦“全鏈通”網上服務平臺,試行企業開辦網上“一網通辦”服務新模式,實現開辦企業工商登記、刻製公章、銀行預約開戶、涉稅事項辦理,以及“三十證合一、一照一碼”備案事項數據的信息一網採集、過程一併流轉、結果一次推送的網上全鏈條通辦。同時,在南京市各政務服務中心建立企業開辦綜合服務窗口,實現企業開辦“只進一門,只對一窗”。 

  此外,南京市將在江北新區、南京經開區、江寧經開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基礎上,在南京市有序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持續解決“準入不準營”問題;對負面清單以外領域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且屬於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備案範圍的,實行商務備案與工商登記“一口辦理”。 (南京日報 記者 鄒偉)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