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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積極探索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紀實
中國江蘇網  2018-11-15 17:01:28

  原標題:賦權利民譜新章 風正帆懸再起航——我省積極探索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紀實

  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産股份權能,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明確任務,是深化農村改革的重大制度創新,對於維護農民的合法利益,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具有深遠的影響。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意見》。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係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並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明確要深化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保障農民財産權益,壯大集體經濟。

  2014年11月,南京市被確定為全國農村改革實驗區,承擔農村集體産權股份合作制度改革試點任務。2015年5月,蘇州市吳中區被列為全國首批29個試點縣(市、區)之一,開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産股份權能改革。2017年9月,南京浦口區、江陰市、沛縣、東海縣、海門市、鹽城亭湖區被原農業部、中央農辦確定為2017年度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同年12月,省委、省政府制定出臺《關於深化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在2018年4月全省農村工作會議上,省委主要領導指出,要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為鄉村振興提供全方位制度性供給。

  5月,江蘇省被農業農村部確定為全國3個整省推進省份之一。省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先後作出批示,要求以此為契機,認真抓好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隨後,省政府召開全省深化改革電視電話會議,制定並出臺整省試點方案。省農業農村廳編印《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百問百答》,並向各市、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發出《關於整省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一封信》。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江蘇省農村集體資産管理條例》于10月1日起全面施行,農村集體資産管理步入有法可依的新階段。

  “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是一項管長遠、管根本、管全局的重大制度安排。我們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決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上來,通過努力,逐步構建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産權制度。”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書記、省委農工辦主任楊時雲説:“結合省情,我省制定‘兩步走’整省試點方案,明確今年到明年上半年,改革試點縣域全覆蓋;明年下半年到2020年全面推進改革,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務。”

  終日乾乾,於時偕行。在改革進程中,全省上下積極推進,主動作為,探索並積累了一大批成功的經驗,涌現了一批改革典型。

  資産變資本

  農民變股東享改革紅利

  “我們村以前比較窮, 2009年開始搞股份合作和資産量化,政府劃撥了30畝土地搞三産,村裏抓住機遇,通過投資融資先後蓋了吉麥隆超市、維多利亞酒店和江鋒廣場,現在每年租金1600多萬元, 1400萬元用於福利和年底分紅,全村有股東2007人,最近3年都是每股分紅5000元。”69歲的葉榮才是土生土長的江陰澄江街道江鋒村人,説起村裏這些年的發展,他滿臉幸福。他説,村裏60歲以上的老人,生活補貼、重陽節、失地農民保障金加上年終分紅,一個人月均至少可以拿到1500元,年紀越大補貼越多。

  同屬澄江街道的先鋒村,2007年進行産權制度改革,成立先鋒股份經濟合作社,村裏的資産由5000多萬元增至1.5個億,股東人數2985人,去年每股分紅6157元。“讓老百姓享改革紅利,讓耕者有其股”,先鋒村黨總支書記顧建剛對於股份制改革的理解更為透徹:“我覺得農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回答了3個問題:一是發展為什麼,二是百姓要什麼,三是幹部在幹什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了充分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獲得感,幹群關係不一樣了。”

  “截至目前,江陰已組建村級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238家,每股分紅超千元的有16家。以前經常會有矛盾衝突,産權明晰了,分紅以後老百姓的主人翁意識增強了,以前的‘你們村裏’變成現在的‘我們村裏’。”江陰市委農工辦副主任張雪峰也深有同感。

  我省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起步較早,發展較好。進入新世紀以來,蘇南和其他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探索開展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2001年8月,蘇州市吳中區木瀆鎮金星村成立全省第一家農村社區股份合作社。截至目前,全省已有超過8000個村(居)基本完成集體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1944萬人,量化資産792億元,累計分紅110億元。

  科學界定成員身份

  應進必進“一個都不能少”

  合作社哪些人可以入股?佔全股還是部分股?小孩上學戶口遷走了如何認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關係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情況紛繁複雜,極易産生矛盾。對此,各地按照“尊重歷史、兼顧現實、程式規範、群眾認可”的原則,結合自身實際積極探索,以縣區或鎮(街道)為單位出臺身份確認標準,或者推行“一村一策”,形成一些可借鑒複製的經驗做法。

  57歲的高菊芬是江陰市先鋒村人,“我婆家、娘家都是本村的,一家三口,老公1986年轉為居民,女兒1987年出生,村合作社成員是按時間界定的,從1984年分田到戶開始,到2005年10月31日最後一個村民小組撤組即所有土地被徵用為止,一共250個月,滿的為全股,不滿的按實有月數除以250得到一個系數,然後乘以年底每股的錢數,就是年底的分紅了。我們家兩股不到一點,去年分了一萬多塊錢。”

  高女士所説的“系數”就是江陰市在改革過程中摸索出來的成員確認“人口系數法”,改變了原先“要麼有要麼沒有”的矛盾,“這對每年分紅數額比較多的地方,可以有效地平衡和解決分配中的不公平,得到了群眾的普遍認可”,江陰市農工辦相關負責人説。

  圍繞成員界定改革難點,南京制定三個指導原則,實現“身份清晰”。一是堅持多因素綜合界定,統籌擁有本村(居)戶籍、參加第一輪或第二輪土地承包經營,正常婚姻、嫁娶、生育情況,合法收養,政府組織移民,本村在讀大中專學生和現役士兵等六類因素,尋求農民群眾公認的“最大公約數”,積極化解矛盾。二是堅持民主協商,重大事項群眾民主討論決定。三是保護弱勢群體權益,比如有的村規定對雲貴等地區嫁入但沒轉戶口的,經群眾民主協商可以認定。

  淮安遵循“少數服從多數,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結合村居實際和村民意願,明晰時間節點,制定簡便易行、矛盾較少的身份界定方法。

  對於因上學戶口遷出的人員如何確認?海門在原來“14進5不進”工作方法的基礎上,根據享受二輪土地承包、戶籍、世居以及對集體經濟貢獻等綜合因素確認身份資格。“每家都有孩子,改革必須保證老百姓的權益,才會讓老百姓擁護”,海門市委農工辦主任袁雷松説。

  “我們村裏婦女議事會人員作為工作人員全程參與整個改革進程,村裏有8名離婚再婚婦女,有的戶口還挂在原來夫家,股權就要重新單列,為避免新的矛盾,經成員代表表決,最後都被確認成員身份。”海門市耀忠村婦聯主席陸挺説。

  切實維護婦女權益,也是我省在這次改革中的剛性要求。今年7月,我省出臺的《關於在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中維護農村婦女權益的意見》提出,農村婦女與男性平等享有農村集體收益分配權,不得非法限制和剝奪。要特別關注離婚、喪偶、農嫁非等特殊群體成員的確認工作,鄉村級解決不了的由縣級協調解決,堅決杜絕“娘家婆家兩頭空”,確保被確認的婦女成員“證上有名、名下有股、同股同權、按股分紅”。

  壯大集體經濟

  改革富民無止境

  據省農業農村廳經管站負責人介紹,股份量化是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核心環節,在改革過程中,全省各地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推進,將經營性資産量化到人、固化到戶。有一定經營性資産的村,重點開展折股量化,組建股份經濟合作社;沒有經營性資産的則組建了經濟合作社,實現“資産確定、人員界定、份額鎖定”。

  股權設置以成員股為主,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民主討論可以保留集體股。在實踐過程中,不少地區結合實際還設置人口基本股、農齡股、土地股、勞動貢獻股和家庭股等多種形式,較好地平衡和化解了矛盾。如洪澤、盱眙將集體經營性資産的一半平均折股量化到每個成員,剩餘一半則按照勞動年齡從16歲開始計算確定為農齡股。股權管理方面,主要實行“增人不增股、減人不減股”的靜態管理模式,以防止成員變動頻繁調股産生矛盾,確需調整的須經民主協商確定。

  江寧區2016年選擇8個不同類型的村開展深化改革試點,主要是將股權量化到人、固化到戶,以戶為單位“生不增、死不減”,並探索政經分設,對合作社獨立建賬,做到管理、人員、職能和財務“四分開”。

  一桌一椅也“入庫”

  村村都有本“明白賬”

  按照農業農村部要求,今年年底我省要基本完成農村集體資産清産核資。3月,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等10部門聯合印發通知,明確了開展清産核資的四個重點任務十個操作流程。南京、鎮江等先行先試,探索形成清産核資“5432”工作法,即實行“五個統一”、引入“四支機構”、確保“三個相符”、實現“兩個全覆蓋”,得到農業農村部的肯定。陜西省農業廳、鄭州市農委等單位先後來南京考察交流。

  在海門市委農工辦,該市自主開發的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信息化管理平臺通過演示展現它的“強大功能”:全市清産核資數據、82萬多名成員數據、股權設置和資産量化等所有資料全部進入平臺管理,具備數據自動化校對匯總、産權證和股權證網絡化列印、便捷查閱等功能,鎮村工作進展如何、何時上傳的資料都能在平臺上看得一清二楚。各種改革文件、會議表決和紀要,以及一河一湖、一桌一椅、成員代表各種簽字等,全部以電子圖片的形式被“一網打盡”。

  清産核資公開透明,讓成員知曉,請群眾監督。“我們村的資産都上墻公示過的,老辦公樓租了20多萬元,紫金大廈裙樓租了229萬元,還購置了100多個車庫……”鹽城市鹽都區福才社區居民夏正龍對村裏的家當如數家珍。他介紹説:“作為鹽城第一家合作社,福才村去年分紅138萬元,人均500元。”

  創新管理堵漏洞

  築牢“三資”監管籬笆

  2011年底,中央領導專門作出批示,肯定江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做法,並強調“三資三化”是農村改革發展中一個具有方向性的重大課題。隨後,省委、省政府深入貫徹批示精神,堅持把清産核資作為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一項基礎性工程,出臺實施意見,週密穩妥推進。

  截至去年底,全省村級資産總額2863億元,村均1619萬元;當年村級集體經營性收入超過300億元,村均170萬元,形成較為雄厚的物質基礎。

  11月7日,在鹽都區農村産權交易中心,射陽農民仇宏森正在辦理水塘續簽合同,他承包的鹽都秦南鎮賀家驛村34畝蝦塘10年合同已到期,流出方村委會主任、村民代表和鎮農經站人員都來到現場。一個月前,鹽都區“三資”管理平臺發出該合同即將到期的預警,隨後鎮裏農經站給村裏發出預警通知,提醒如果繼續發包必須挂平臺公告並要做到“四議四公開”。後來得知此前村裏已提前在9月開了4次會議,包括村黨支部會議提議、村兩委會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成員代表大會決議,並一致同意續租。“以前每畝租金200多元,現在800元一畝,租金漲了很多,程式都是公開透明的,如果經營好以後掙錢應該不成問題”,承包人仇宏森説。

  鹽都區農工辦主任吳金翥介紹説,鹽都“三資”管理信息網包括“四務”公開、“三資”公開、在線交易、諮詢舉報等8個公開模式和財務核算、“三資”管理、廉情預警等8個管理模組,最後形成“數據共享一網通、管理責任一單清、陽光村務一點明”的“三資”管理模式。去年3月,省紀委主要領導前去鹽都調研,對該區“三資”管理的做法給予肯定,並要求其積極探索創新機制,形成可推廣的“鹽都模式”。

  “革弊,須從源頭理會”。“鹽都模式”只是全省“三資”管理的一個縮影。去年以來,全省深入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項治理,全面開展以“公開推送、公開交易、公開操作”為主要內容的“陽光行動”試點,實施村級資金非現金結算。截至目前,“陽光行動”試點的覆蓋面達80%,全省95%的村開展“村務卡”試點。農村集體資産資源流轉進場交易得到規範,做到應進必進,産權交易市場實現縣級及鎮級平臺全覆蓋,形成全省統一聯網、省市縣鎮4級聯動的市場交易體系,日均交易量近1億元,平均溢價率超過5%。

  壯大集體經濟

  貧富勿論“各想各的招”

  “推進改革不是吃光分凈、一股了之,不僅要讓農民分享改革紅利,而且還要想辦法把集體經濟的蛋糕做大,形成可持續發展。”省經管站負責人説。

  “條條大路通羅馬”,致富之路寬且廣。“最近我們村想參與競標建個市政停車場,前幾天去外灘看門面房,村裏還有100多畝集體土地正在和市儲備中心簽合同,這又可以有四五千萬元的收益。”這幾天,江陰江鋒村會計陳明忙得不亦樂乎,他説:“目前賬面凈資産有兩個多億,積累的錢我們想做點事情,多掙點錢分紅,未來的分紅目標是一萬元。”

  改變單打獨鬥、支持抱團發展則是南京發展新型集體經濟的路徑之一,江寧、棲霞兩個區有67個村組建4家集體資産股份聯合社,資本金約1.6億元,通過購買優質資産、股權,承擔實施配套項目,每年可獲8%到10%的穩定收益。南通出臺新型合作農場的指導意見,主要是依託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農地股份合作社,村幹部牽頭領辦、農民自願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按畝折股保底分紅。揚州積極拓寬路徑,鼓勵利用未承包到戶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果園、水域灘塗等資源,集中開發或者通過招投標的方式發展現代農業,同時支持集體經濟組織創辦合作農場。蘇州太倉市採取鎮村聯合、村村聯合、或村級投資入股鎮級抱團發展等方式,共同建造標準廠房、物業用房,或投資購買門面房、優質辦公房,壯大集體經濟。2017年,建設聯合發展項目6個,總投資1.06億元。

  砥礪前行謀發展,改革惠民無止境。“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把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作為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一項重大任務來抓,確保改革取得實效。”楊時雲説:“一是高品質完成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整省試點任務,確保到今年底全省基本完成清産核資,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集體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二是高標準加強農村集體資産管理,認真貫徹實施《江蘇省農村集體資産管理條例》,將農村集體資産真正納入法制化管理的軌道;三是高水準發展農村集體經濟,有力帶動強村富民。”(中國江蘇網 記者 高峰 周廣立 陳雪 呂挺 吳永勝)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