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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出臺加強審計整改工作意見
南京日報  2018-11-15 11:21:55

  原標題:我省出臺加強審計整改工作意見 審計整改情況影響幹部考核任免

  近日,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審計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11月14日,江蘇省政府舉辦新聞發佈會對其進行解讀,指出《意見》通過編制“問題清單”“整改清單”,創新性地提出了審計整改“對賬銷號”機制,明確要把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領導幹部考核、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

  《意見》提出,建立完善審計整改工作報告、審計整改結果公告、各部門間協調配合、審計整改對賬銷號、審計整改督查、審計整改約談和審計整改追責問責等七項工作機制。比如,審計整改工作報告機制,對整改報告的內容、報送時限以及報送對象進行了明確;審計整改結果公告機制,明確要求被審計單位主動向社會公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結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審計整改對賬銷號機制,通過編制“問題清單”“整改清單”,實行對賬銷號,排出時間表、明確進度、分解責任,問題解決一個“銷號”一個;審計整改約談機制,對未按規定整改或整改情況嚴重失實等情況,審計機關可以約談被審計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意見》強調,要加強審計結果運用。把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考核、任免、獎懲領導幹部的重要依據,將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納入被審計單位綜合考核內容。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報告存入被審計領導幹部本人檔案。 

  為了保護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意見》還對審計機關依法審計、客觀求實提出具體要求,要準確把握問題定性,把準容錯糾錯尺度,客觀全面審慎作出審計結論、評價和處理,做到既嚴肅查處重大違紀違規問題,又支持、促進改革發展中的積極探索與創新舉措。(南京日報 記者 李子俊)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