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全省中小學教師須簽公開承諾書拒絕有償補課 12月1日起,明知故犯者一律先停職
11月21日,江蘇省教育廳下發通知,明確將在全省開展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活動。本月30日之前,全省幼兒園中小學教師均要簽訂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書。今後教師調動評先、晉職晉級,都需提供沒有從事有償補課的證明。
通知明確,2018年11月26日前,各地要確保將通知內容傳達到每一位中小學校長和黨支部書記,各校要及時組織教師認真學習。全省中小學(含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民辦學校、少年宮以及地方教研室、電化教育等機構)教師(含編外聘用教師、借出教師),在11月30日前,均要簽署省教育廳統一制定的《江蘇省中小學教師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書》。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教師本人留存、一份學校存檔備查。同時,學校要通過《告家長書》等形式告知家長,取得家長的理解支持。
通知強調,從12月1日起,對仍然明知故犯、不收手不知止、頂風違紀違法的人員,一經發現,一律先停職,待調查處理。對情況查實的,鋻於不講師德誠信,應依據相關規定從嚴從重處理,直至取消其教師資格甚至辭退(聘)開除。是中共黨員的,同時給予黨紀處分。
省教育廳還強調,今後教師調動評先、晉職晉級都要提供沒有從事有償補課的證明。各地各校要暢通投訴渠道,公開舉報電話、信箱,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對治理有償補課不力、不上報違規處理結果的學校及其教育部門,要對中小學校長書記和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問責。同時,在對學校和地區各類考評中一票否決。(南京日報 記者 錢紅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