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錯糾錯”機制旨在讓廣大幹部願幹事、敢幹事、能幹成事,為事業發展提供制度保障。為進一步深化黨員幹部對容錯糾錯認識,宿遷市宿豫區侍嶺鎮廣泛開展容錯糾錯“以案促用”工作,旗幟鮮明地為敢擔當幹部擔當,為敢負責幹部負責。
一是廣泛學。該鎮利用班子成員會議、鎮村幹部例會、半小時課堂等形式集中學習典型案例,結合《宿豫區容錯糾錯實施細則(試行)》對案例進行詳細解讀,使黨員幹部明確哪些能容、如何申請。
二是全面查。該鎮對巡視巡查反饋、審計發現、自查自糾及上級各類專項檢查發現移交問題進行全面排查,仔細分析、嚴格對照實施細則中規定能夠容錯的“八種情形”和禁容的“三種情形”,分類梳理匯總,建立容錯糾錯臺賬,提出容錯建議,目前該鎮已初步核定容錯事項一件,並上報區紀委監委。
三是常態用。為持續發揮容錯糾錯機製作用,該鎮著力推動容錯糾錯常態化,對監督檢查、審計監督、安全環保、信訪維穩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同步考慮是否存在容錯糾錯情形,是否符合容錯條件。對黨員幹部個人及單位提出的容錯糾錯申請,認真核查,嚴格按照認定程式組織實施,切實保護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讓敢於擔當、奮發作為在幹部隊伍中蔚然成風。(新華日報 記者 曹小玲 錢凱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