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執法事項226項 執法人員僅4人 昆山周市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下放權力遭遇承接難
“改革方案實施後,我們鎮要承接市級下放的涉及安全和環保領域的執法事項226項,但全鎮相應的一線執法人員目前只有4名。”12月20日,蘇州昆山市周市鎮改革辦主任楊悅告訴新華日報記者。作為江蘇省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鎮,周市鎮正面臨如何承接好下放權力的難題。
2017年11月,周市鎮被確定為全省第二批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鎮。2018年8月,該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獲省委批復同意。12月15日,周市鎮綜合行政執法局揭牌成立。
部門成立了,煩惱也隨之而來。“基層行政執法面臨的最大困擾是缺人。”周市鎮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錢華説,改革後大批權力將會下放到鎮裏,由原來的市裏委託執法變為鎮裏直接執法,“球傳給你,你得接住,還要能投進籃筐。但是,我們缺少專業執法人員,提高執法能力和執法規範性的要求也非常迫切。”
楊悅介紹,安全和環保是基層執法的重要領域,而執法人員必須是在編人員。全鎮持有執法證的人員共24名,其中9人在鎮安環所,有些人還要從事行政事務,目前該所能到一線執法的專業人員僅有4名。
“我們希望管理權限的下放更加精準。”楊悅建議,最好按照“先易後難、逐步到位”“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則,分批進行權限下放。在過渡期還可以“柔性”用人,即市裏部分執法人員歸鎮裏所用,由鎮裏支付報酬、進行考核。對賦予周市鎮的管理權限,市級相關部門要在人才、技術、網絡端口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加強培訓、指導和業務對接,確保權力接得住、用得好。
“周市鎮在改革中遇到的情況帶有普遍性。”省委黨校教授劉偉提醒,在嚴格控編的大背景下,基層綜合執法改革不能簡單複製上級部門的組織架構,要按照集成化和簡約化的思路做實、做優基層治理網絡,並使之與上級政府的專業職能網絡實現優勢互補。同時,基層也要對上級下放的權力事項進行評估,能留的留下來,不能留的可以先還回去。
劉偉還建議,盤活編制資源的存量,堅持“全省一盤棋”的原則,根據改革任務和發展目標,積極探索編制資源跨地區、跨層級流轉的新路。省委編辦有關人士介紹,江蘇省正在研究加強各類編制資源統籌的具體措施。從周市鎮情況看,市裏可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相應調整加強周市鎮執法力量配備。同時,合理劃分執法具體事項,將適宜由鎮承擔的執法事項下放,市級層面整合組建6支左右的綜合執法隊伍,與鎮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職能無縫銜接、互為補充。 (新華日報 作者 任松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