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修訂《江蘇省廣告條例》今起實施
新華日報記者從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獲悉,從3月1日起,新修訂的《江蘇省廣告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
此次《條例》修訂,緊密結合廣告監管實踐,對“絕對化用語”認定不能絕對化、不能隨意打電話、發信息發送商業廣告、互聯網廣告發佈不能任性、涉及金融業務廣告發佈有限制、不得濫用舉報權利牟取不正當利益、公益廣告不能將“公益”變成“攤派”等內容做出明確規定。
在2015年新《廣告法》修訂後,針對出現的“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做出處罰規定。在江蘇省新修訂的《條例》中,對如何認定“絕對化用語”作出例外規定,明確“表示時間、空間順序的用語”“依據法律法規評定的獎項、稱號”“特定行業、領域根據國家標準認定的分級用語”“表示廣告主自我比較的分級用語”“表示廣告主目標追求的用語”“客觀表述並可以查證的銷量、銷售額、市場佔有率等事實信息”等不屬於“絕對化用語”。
此外,《條例》還針對藥品、保健食品違法廣告中的虛假醫藥廣告表演者問題,從禁止虛假廣告和變相發佈廣告兩個層面予以規範。(新華日報 作者 趙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