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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配套督查激勵措施由24項增至35項
新華日報  2019-04-01 09:08:44

  原標題:我省配套督查激勵措施由24項增至35項 奮勇爭先創造高品質發展新業績

   日前,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對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幹、成效明顯地方,在落實國務院激勵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配套激勵支持力度,營造主動作為、勇於擔當的良好氛圍,引導各地奮勇爭先創造高品質發展新業績。經過調整,江蘇省配套激勵措施由2017年出臺的24項增至35項,其中,根據部分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調減3項激勵措施;保留的21項督查激勵措施進行充實完善,另外增加14項激勵措施。

  在增加的14項激勵措施中,與國務院激勵措施同步擴充,圍繞打好三大攻堅戰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促進新舊動能接續轉換推動高品質發展、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促消費等方面,增加8項;立足省情實際有所拓展,圍繞推動“雙創”、建設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推動殯葬改革等,增加6項。

  加大激勵支持力度,對推動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具有重要意義。調整後,激勵導向更加鮮明,35項措施不僅體現了推動高品質發展走在前列的工作要求,而且堅持問題導向,認真落實中央領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導各地加強殯葬改革和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激勵含金量較高,讓幹得好的地方既能收穫榮譽又能獲得獎勵,比如對推進PPP項目、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改善蘇北地區農民住房條件等成效明顯的,提出予以資金獎勵;對推動創新驅動發展、促進製造業轉型升級等成效明顯的,提出予以項目獎勵;對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等成效明顯的,提出予以政策獎勵。激勵覆蓋面更全,進一步突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保穩定等重點任務,涵蓋推動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蘇北地區農民住房條件改善、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等全局重點工作。

  在激勵措施實施過程中,注重為基層減負。通知明確要求,江蘇省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既公平公正、客觀全面評價地方工作成效,又簡化操作、優化流程,避免增加地方負擔。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將及時跟蹤調度激勵措施落實情況,認真總結評估激勵措施實施效果,動態調整激勵措施及具體實施辦法,確保激勵措施導向鮮明、支持力度不斷加大、示範效應持續增強。2018年,江蘇省政府已對12個設區市66個縣(市、區)給予督查激勵。(新華日報 作者 黃偉 蘇振都)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