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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順利完成
南京日報  2019-04-09 10:10:21

  原標題:突出檢察職能和檢察專業性 市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順利完成

  近日,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順利完成,20個內設機構成立。在日前召開的市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實施大會上,南京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范群為調整後的內設機構授牌。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統一部署,經江蘇省檢察院審核、省委編辦同意,南京市檢察院共設立20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第一至第九檢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部、檢察信息技術部、組織人事處、宣傳處、教育培訓處、計劃財務裝備處、檢務督察處、機關黨委和離退休幹部處。保留司法警察支隊,設在第九檢察部。 

  推進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是黨中央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南京市檢察院機關經過通盤考慮、反復醞釀,統籌當下與長遠,系統考慮人員配置,最終形成了內設機構改革組織實施方案,上報省檢察院和省委編辦批准。3月28日,南京市檢察院召開全院幹警大會進行動員部署,組織幹警填報《部門意向調查表》。隨後,市檢察院經認真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嚴格在省委編辦核定的編制數內配備人員,以保持人員總體穩定。 

  值得關注的是,新調整的內設機構中,第一至第九檢察部按照數字順序命名,專門負責檢察業務工作,突出了檢察職能和檢察專業性。 

  刑事檢察是檢察機關傳統業務,此次改革以原有偵查監督、公訴等部門為基礎,按照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職務犯罪、經濟犯罪的案件類型和全面實行“捕訴一體”的要求,分別組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檢察部。 

  第五檢察部和鍾山地區人民檢察院合署辦公,承擔刑事執行檢察職能,同時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檢察院辦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14個罪名的案件偵查。 

  此次改革分流了原有民事行政檢察處工作職能,分別組建第六檢察部和第七檢察部。第六檢察部專門負責民事檢察法律監督工作,第七檢察部專門負責公益訴訟和行政檢察法律監督工作,以適應人民群眾新的司法需求。 

  設第八檢察部,專門負責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和對下指導,進一步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力度。 

  設第九檢察部,主要負責控告申訴和舉報,承辦國家賠償、司法救助案件,承擔法警工作等。 

  “此次內設機構改革是落實最高檢‘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要求的重要體現,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更加有利於新時代檢察工作創新發展,有利於‘四大檢察’職能全面充分履行,有利於檢察機關專業化建設。”范群要求,在南京市委、江蘇省檢察院的堅強領導下,南京市檢察院全體幹警立足檢察職能,彰顯改革效能,更好地順應高品質發展新要求和人民群眾新期盼,努力為建設“強富美高”新南京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南京日報 記者 許震寧)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