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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率先出臺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辦法
新華日報  2019-04-10 09:03:10

  原標題:打造文化市場高素質執法隊伍 我省率先出臺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辦法

  4月起,《江蘇省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辦法》正式施行。這是全國開展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以來,文化、交通、農業、環保和市場監管等五大領域率先出臺的《管理辦法》。《管理辦法》圍繞證件管理、教育培訓、行為規範、崗位管理、考核監督等制定了一系列創新舉措,著力打造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執法隊伍。

  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人員是指依法取得行政執法資格,持有行政執法證件,在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直接從事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執法活動的人員。《管理辦法》明確,各級執法機構要以公正監管促公平競爭,做到“對違法者依法嚴懲、對守法者無事不擾”,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執法人員相關信息要在本機構或文化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管理辦法》要求,執法人員應按法定職責和權限實施行政執法行為,不得濫用職權、超越職權執法,不得推諉或拒絕履行法定職責,不得以權謀私。執法人員從事執法活動,必須2人以上共同進行,與案件有利害關係或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應當回避。執法人員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收集證據,不得偽造、隱匿證據。實施行政檢查時,如發現當事人存在違法行為,除製作檢查筆錄外,還應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或改正違法行為。除涉密外,執法機構應按規定將執法信息錄入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為信息化監管提供有力支撐。

  執法人員實行定期輪崗制度,在同一執法崗位連續工作時間原則上不超過5年。江蘇省明確,各級執法機構要建立主辦協辦制度和執法機構負責人辦案制度,推進執法機構負責人辦案常態化、規範化,帶頭辦理重大複雜敏感、新類型和在法律適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案件。依託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江蘇省將探索建立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電子化信息檔案,“一隊一檔”“一人一檔”。《管理辦法》明確,各級文化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必須確保執法人員在編在崗從事執法工作。 (新華日報 作者 黃偉)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