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全國首部促進海洋經濟發展地方性法規 江蘇海洋經濟促進條例6月施行
新華日報記者4月11日獲悉,《江蘇省海洋經濟促進條例》將於6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全國首部促進海洋經濟發展的地方性法規。
《江蘇省海洋經濟促進條例》為海洋經濟健康穩定發展提供法治保障。《條例》共七章五十二條,以空間佈局與産業發展為重點,以推進海洋經濟開放合作和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為支撐,以加強生態保護、構建服務支持體系、強化安全生産等為保障,對促進海洋經濟高品質發展作出了較為全面的規範,並設定了一些創新性規定。
在空間佈局方面,《條例》根據區域特徵和海洋經濟發展現狀,規定沿海地區應當加強海洋資源保護利用,推進港産城聯動發展,做強沿海海洋産業核心帶;沿江地區應當實施跨江融合發展,推動傳統優勢産業轉型升級,壯大沿江海洋産業支撐帶;其他地區應當推動海洋産業向內地延伸,加強涉海産能合作,拓展海洋經濟發展空間。
在統籌協調方面,《條例》規定江蘇省以及沿海設區市人民政府要建立海洋經濟發展議事協調機構,其他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視情況建立相應協調機制,負責協調涉海重大決策,統籌海洋經濟發展。
《條例》要求分區域制定海洋經濟發展考核指標,並納入全省高品質發展綜合考核體系。(新華日報 作者 吳 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