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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調整公積金貸款額度
揚子晚報  2019-09-30 15:00:11

  原標題:從50萬降到30萬!無錫市調整公積金貸款額度

  無錫房地産市場9月25日傳來重磅消息。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和改進我市住房公積金政策的意見》的通知”,明確調整現行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從此前的50萬元降至30萬元。

  隨後,該部門又緊接著發佈通告,對該政策的具體內容進行了“權威解讀”(下稱:解讀)。解讀稱,此次調整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並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公安部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號)等相關文件要求作出的。

  解讀稱,新政將重點支持職工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防範住房公積金資金風險,保證住房公積金制度長期健康運行。

  解讀從十個方面進行了説明和解釋,涉及新政中規範和調整的主要內容。其中,一大變化是貸款發放對象認定標準由“認貸不認房”調整為“認房又認貸”。“房”是指職工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名下在不動産登記中心(包括江陰、宜興)登記的住房;“貸”是指住房公積金貸款。

  而市民最為關心的貸款額度,也進行了調整。根據規定,將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借款申請人本人符合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但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各自的最高貸款額度均不得超過30萬。

  據介紹,無錫上一次調整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在2018年7月份。當時,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過其官網和官方微信公眾號發佈信息稱,從當年7月1日開始,無錫提高職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借款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從當時的30萬調整為50萬;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從60萬調整為80萬。

  時隔一年後,政策再度回到2018年前。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部門人士透露,當晚9點,他們還在進行技術方面的調整,從而方便新政策執行。(揚子晚報 記者 張建波)

責編: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