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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試點職工醫保補充保險
新華日報  2020-04-28 11:30:59

  原標題:泰州試點職工醫保補充保險 年度最高支付限額8萬元

  職工醫保補充保險作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可部分支付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外的臨床必需、療效精準的貴重藥品、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費用。4月27日,泰州市舉行市區實施職工醫保補充保險制度試點工作新聞發佈會,宣佈從7月1日開始在市區先行試點。

  經科學測算,試點期間,補充保險籌資標準暫定為每人每年120元,通過兩個渠道籌集。大病統籌基金劃撥,7月底前按照60元/人的標準劃撥至補充保險賬戶。個人賬戶劃出,按照醫療保險權利和義務對等以及“以收定支”原則,暫按60元/人的標準每年7月份從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中全額劃繳。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期間,使用醫保政策範圍外的醫療必需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等發生的費用,由補充保險基金支付40%,一個結算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8萬元。(新華日報 作者 趙曉勇 張粉寶)

責編:宋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