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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開導遊執業限制 步子不妨再大點

2016-09-14 10:43:08|來源:長沙晚報|編輯:王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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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劉軍 

  海南三亞試點導遊自由執業。一方面,導遊向通過網絡平臺預約其服務的消費者提供單項講解或嚮導服務;一方面,導遊向通過旅遊集散中心、旅遊諮詢中心、A級景區遊客服務中心等機構預約其服務的消費者提供單項講解或嚮導服務。導遊原本的歸屬關係不變。(9月13日《人民日報》)

  放開導遊自由執業的呼聲由來已久。一方面,導遊只能通過旅行社執業,客觀形成依附關係,服務缺少能動性,服務品質堪憂,而且在從業執業中受到旅行社利益的束縛,拿誰的錢、聽誰的話,在低價團、購物提成等潛規則中,被迫充當宰客的幫兇。打破導遊執業的限制,有利於破除旅遊服務旅行社壟斷,激活旅遊服務更公平地競爭。

  另一方面,現代條件下旅遊服務不再是封閉的鏈條,服務中的各個要素,在交通、信息的發展中已經發生了變化,能夠充分實現自由組合,如旅遊出行、食宿、遊覽等具體事宜,遊客都可以通過網上預約自主完成,並且有多元的選擇空間。與此同時,旅客對導遊服務越來越呈現個性需求的特點,如陪同嚮導、照顧老人等單一功能的需求更突出,這也意味著導遊作為旅遊服務的要素,需要獨立出來,便於適應遊客需求,實現微觀層面最靈活、最有效的結合。

  此次三亞試水導遊預約服務,邁出打破執業限制的第一步。不過,客觀來看,步子太小,範圍有限,相當於是在過去旅遊打包服務基礎上將部分服務“拆零賣”,是有限的改良。然而,導遊原本的歸屬關係不變,網約付費的對象不變,收入分配的關係不變,不能算真正意義上的自主執業。儘管試點作為改革的探索,需要謹慎、穩步推進,但是,改革也要順勢而為,敢於突破。事實上,誰給錢向誰提供服務,本身就是一種交易,應當是自由的,只要規則設計合理,能夠實現權益的對等,剩下的通過選擇、通過契約,都能夠達成契合。特別是在互聯網條件下,這樣的趨勢越來越明顯。比如,曾經飽受質疑的電商、網約工、網約車等,都在一步一步成長壯大。

  筆者以為,放開導遊自主執業的步子不妨再大一點。放開導遊執業限制,導遊執業完全可以交給導遊行業協會來管理與規範,由行業來設計具體的運行機制、服務方式,在監管機構的主導下,建立統一的網上預約服務平臺、第三方支付平臺,實行在線服務跟蹤、評價與監管。其他諸如遊客保險、導遊社會保障等,都可以通過立法加以細化,進行有效的利益調節。(房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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