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改組1000天:經濟體制改革譜新篇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下稱深改組)自成立之日,至今年9月24日,整整1000天。在近3年的時間裏,深改組立足“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在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和黨的建設制度等方面知難而上、謀篇佈局、狠抓落實。其中,對於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深改組緊緊圍繞著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這一主線,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新常態下的新戰略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我國採取了以擴大內需為主的宏觀調控政策。雖然短期內拉動了經濟增長,但也留下了産能過剩、投資效率不高、債務膨脹等問題,並暫時掩蓋了長期以來經濟運行中的結構性矛盾。同時,支撐我國多年來近10%高速增長的勞動力、資本與技術等生産要素,在原有的體制機制框架下,其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正在遞減。而且,進入新世紀以來,經濟增速雖位居世界前列,但增速下滑已成定勢,其背後,固然有週期性因素,而結構性因素則是主因。
我國經濟發展步入新常態。要適應新常態、把握新常態、引領新常態,就要找出經濟運行中的問題所在,對症下藥。在此背景下,在重視傳統的需求管理還有一定的優化提升空間的同時,更要從供給側一端發力,解決長期以來累積的供需不平衡、不協調問題。也就是,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更高水準的供需平衡。問題找到了,方向明確了,接下來就是如何去佈局、去落實。在這1000天裏,深改組共召開27次會議,審議162個文件,諸多領域的改革方案有效破題並落地有聲。這當中,經濟領域的改革豎起了一道亮麗的風景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正當其時,切中主題。
體制機制創新是核心
在深改組第二十三次會議上,習近平指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全面深化改革、落實新發展理念是相通的,核心是體制機制創新,最終目標是形成經濟增長新機制。這意味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攻方向是體制機制創新,通過解除供給抑制與供給約束,真正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方面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為經濟增長培育新動能。
為此,深改組審議通過了一系列文件,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立柱架梁”。《關於鼓勵和規範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引入非國有資本的指導意見》(第十六次會議)、《關於國有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的指導意見》(第十七次會議)等,旨在增強國有企業活力;《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第三次會議)、《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第十七次會議),為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制定了路線圖與時間表;《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第十八次會議)、《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第二十七次會議),為金融體制改革增添了新內容;《關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進展和可複製改革試點經驗的推廣意見》(第六次會議)、《關於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的若干意見》(第十八次會議)等,有助於推動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國務院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編制試點方案》(第十九次會議)、《關於創新政府配置資源方式的指導意見》(第二十七次會議)等,通過簡政放權,激發市場活力;《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第三次會議)、《關於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第五次會議)等,為農業發展、農村建設和農民致富不斷添磚加瓦;《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第十二次會議)等,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了體制機制保障;等等。
這些文件,從微觀層面上看,是針對某一具體問題的解決方案;從宏觀層面上看,又是瞄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一攬子方案的必要成分,諸多方案集合在一起,可以發揮政策合力,夯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體制機制保障。
抓改革促落實
改革開放30多年,我國已從經濟發展的一個跟跑者角色正變為一個同發達國家齊頭並進甚至某些方面是領跑者的角色,但傳統的比較優勢逐漸消失,人口、環境、資源等日漸成為經濟發展的約束因素,而新的競爭優勢尚未形成。此時,進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就是要從制約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體制機制因素入手,解決經濟運行中深層次的結構性問題,培育經濟發展的新動能。如果説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主旋律,那麼當前的“三去一降一補”則可視為奏響主旋律的必要篇章。這不是一時之舉,更難以一蹴而就。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需要立足長遠,從長計議,根據部署的改革方案,狠抓落實,提高改革效應。正如深改組審議通過的《各地區以改革舉措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情況》(第二十四次會議)所強調的,只要看準了的改革,就要一抓到底,務求必勝。風物長宜放眼量,不畏浮雲遮望眼。方案既定,方向已明,唯有保持堅定的改革信心和敢於擔當的改革勇氣,追求踏石留印的改革作風,以最大的共識凝聚改革動力,既注重改革的頂層設計,也重視改革方案的落地生根,才能打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場“攻堅戰”,推動我國經濟發展邁入新階段,為全面深化改革畫上點睛之筆。
(張德勇,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