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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樓市調控再升級 非本市戶籍全面限購

2016-11-10 21:10:56|來源:新華網|編輯:楊玉國

  新華社杭州11月10日專電(記者馬劍)時隔一個多月,杭州樓市調控再度升級。10日起,杭州進一步實施住房限購和限貸措施,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全面限購,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上調為不低於30%。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限購政策方面,在9月19日已暫停市區限購範圍內對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基礎上,對不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且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方面,明確在市區限購範圍內,職工家庭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購房貸款的,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從不低於20%調整為不低於30%;擁有1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商業性購房貸款,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從不低於50%調整為不低於60%;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商業性住房貸款方面,明確在市區限購範圍內,對於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時,實際沒有住房但有購房貸款記錄,或擁有1套住房但沒有購房貸款記錄,或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對於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60%。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政策同時明確,要加強對首付資金來源和收入證明真實性等的審核,並嚴格審查土地競買資金來源。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監局指導浙江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決議,進一步調整杭州部分區域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上調商業性住房貸款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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