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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欺淩”事件頻頻發生 政府學校家庭需共同擔當

2016-12-20 16:29:30|來源:國際在線|編輯:王濤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楊瓊):上周,北京中關村二小的校園事件還未塵埃落定。近日,溫州未成年人霸淩案宣判7名少女獲刑。而現在,深圳龍華學校又傳出校園霸淩事件,孩子入院治療還沒出院。校園霸淩為何屢禁不止?政府、學校、家庭應該各自做出什麼樣的努力?

  16日,深圳龍華愛義學校一名12歲的初一學生小梁遭到多名學生圍毆,不僅被踹頭、輪番毆打,還被逼下跪自扇巴掌。小梁説,被打的原因是他曾舉報這幾個同學收“保護費”。現在小梁被學校診斷為“額骨骨折”,正在住院治療。目前涉事學校表態稱對此事負有責任,將待警方調查情況做下一步處理。龍華警方表示,派出所已介入調查,目前雙方家長正協商處理該事。

  針對日趨嚴重的校園欺淩現象,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建議,學校應該從日常教育入手,開展反對校園欺淩的專題教育:“對於一般的校園欺淩行為,還是要在學校的日常教育中解決。教育部門的政策中明確了要加強法治教育、道德教育等。尤其開展反對校園欺淩和暴力的專題教育,通過教育幫助施暴者改變這些行為。”

  當然,如果發生了諸如深圳龍華學校這樣的嚴重霸淩行為,還是要司法部門介入。佟麗華還建議,中國應該發展專門的針對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機構:“如果孩子已經有了嚴重的不良行為,依靠普通的中小學日常教育已經解決不了了。在這種情況下,應該進一步加強專門教育。但是問題是,現在的專門教育,也就是與這些有不良行為相適應的現代的專門教育制度沒有發展起來。從這個角度,我們應該儘快發展專門教育。”

  教育部等九部門日前也印發了《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淩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包括了三大方面的11個舉措,涵蓋了預防、處置和遠期的防治部署。而對於家庭,也要承擔起應有的責任。除了平時要教育孩子恰當處理和同學之間的關係外,受到欺淩的學生家長應該學會在第一時間疏導孩子的情緒,和校方進行良好的溝通。而欺淩同學的家長在知曉事件真相後,則應該及時教育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承擔自己該承擔的責任。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會副會長閔樂夫表示:“目前,家長跟學校的關係不是特別融洽,對學校不夠信任。學校對家長的引導也不夠充分,我覺得學校和家長應該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珍視孩子學習和成長的時光。”

  專家表示,校園欺淩事件之所以成為頻發的“世界性”的社會問題,有其複雜的成因,干預的尺度也不易把握。這就更需要學校、家庭、社會各界以更為積極的態度承擔起預防校園欺淩的責任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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