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十八大以來問責各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42人
國際在線報道: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人民法院按照黨中央的部署,不斷強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工作,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積極推動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審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為追責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推動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紛紛通過制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規定、召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推進會、與相關責任人進行集體約談、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等形式,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落實機制。
十八大以來,最高人民法院積極推動各級人民法院普遍建立了“一案雙查”的追責機制,並通過嚴肅責任追究,倒逼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在各級人民法院的全面落實。據不完全統計,全國法院自十八大以來共實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270人。從問責線索來源看,來自“一案雙查”的217人,佔80.4%,來自其他渠道的53人,佔19.6%;從問責對象看,有各級法院的黨組書記、院長42人,其他領導班子成員121人,部門負責人72人,法院紀檢監察幹部8人;從追責方式來看,批評教育54人,組織處理21人,黨政紀處分213人。
最高人民法院先後兩次將13名法院院長及相關領導幹部被問責的情況向社會進行了公開通報,使廣大法院領導幹部深感震動和教育,進一步增強了責任意識。與此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級人民法院還結合案件管理工作,不斷加大對下級法院追責工作的督促把關力度,對有責不問和問責不到位的,加強督促指導,確保相關法院將責任追究工作落到實處。(駐最高人民法院紀檢組監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