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國家機關車改已完成 中央企事業單位車改正啟動

2016-03-01 11:14:07|來源:中新網|編輯:杜軍帥

  中新網3月1日電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2014年7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正式啟動。根據中央統一部署,按照先中央後地方、先黨政機關後企事業單位的順序,一年多來,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紮實穩妥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本級車改已全面完成,地方黨政機關車改正積極推進,中央企事業單位車改正在啟動實施。

  車改文件印發後,中辦國辦召開了全國電視電話會議,對推進車改進行具體部署。中央成立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管局、中直管理局牽頭,有關部門和北京市參加的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全面指導協調車改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了車改政策和業務培訓,指導中央和國家機關全部140個參改部門制定車改實施方案。2014年12月,領導小組批復了中央和國家機關首批134個參改部門的車改方案。2015年上半年,又分兩批批復了其餘6個部門的車改方案。方案批復後,領導小組指導各部門開展了封存處置車輛、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安置司勤人員等各項工作,確保公務出行保障新舊制度順暢轉換銜接。

  截至2015年底,中央和國家機關140個參改部門參改車輛全部封存,司勤人員全部安置,補貼全部發放到位,車輛處置全部公開,處置收入全部上繳國庫,各項改革措施均已順利落實,改革後公務出行實現多種方式有效保障。

  初步統計,中央和國家機關140個部門共取消車輛3868輛,保留符合條件的2391輛,取消的佔62%。各部門涉改公務人員49355人,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按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800元、科級及以下500元執行。初步測算,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節支率為10.5%。綜合測算司勤人員養老、醫療、辦公用房費用,停車泊位建設和租賃費用等潛在支出,車改實際節支率還將有所提高。

  各部門封存停駛車輛經驗收合格後,移交國管局、中直管理局處置。到達報廢年限的進行解體,其餘的公開拍賣。為紮實細緻做好取消車輛處置工作,防止車輛甩賣、賤賣,國管局、中直管理局專門制定了《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涉及的車輛處置辦法》,公開招標確定了9家車輛鑒定評估、拍賣和解體機構,已舉辦26場拍賣會,共2672輛車拍出,總成交價15665.95萬元,平均溢價率65.15%。處置收入抵扣相關稅費後,按照非稅收入管理有關規定上繳國庫。

  對公車改革涉及的司勤人員,各部門都要制定專門的安置辦法,報領導小組審核,確保每一位司勤人員都得到妥善安置。據統計,中央和國家機關本級車改共有涉改司勤人員2126人,其中提前離崗136人,解除合同265人,清理清退退休返聘人員50人,內部安置1675人。安置工作平穩有序,實現了各方總體滿意。

  領導小組高度重視改革後公務出行保障工作,專門制定《關於做好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出行保障的通知》,對改革後保障公務出行提出要求。國管局、中直管理局通過公開招標分別選取了51家和36家社會化車輛租賃服務機構,為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出行提供服務。北京市在中南海、人民大會堂、京西賓館等重要場所附近還增設了6處計程車揚招站和相關配套設施。領取補貼後,公務員出行方式自行選擇,包括騎自行車、開私家車、乘公交等等,不少人也用起了叫車軟體。總的看,改革後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公務出行保障工作平穩有序,保障方式轉換銜接情況較好。

  從總體進展情況看,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改革成效十分明顯,做到了五個“實現”。一是節支率達到10.5%,實現了節約,二是規範公開處置車輛實現了收益最大化,三是司勤人員安置實現了各方總體滿意,四是改革後公務出行實現了多方式有效保障,五是公車改革實現了社會輿論對改革的支持和點讚。社會輿論普遍認為,車改從中央機關率先開展,給地方和企事業單位作出了示範。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的成功實施,對更多“深水區”的改革破冰也具有重要的參考借鑒意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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