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淑娜回應“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是否走過場”

2016-03-10 10:19:40|來源:國際在線|編輯:王雪瑩

  國際在線消息:3月10日9時,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梅地亞中心舉行記者會,邀請全國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王勝明、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烏日圖、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袁駟、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就“人大立法工作”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中國網記者

  謝謝主持人。我是中國網的記者,我的問題是中央明確提出凡是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去年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了多項改革試點的授權決定,涉及股票發行註冊等多個改革事項,有的授權還是緊急出臺的。請問全國人大常委會如何保證這些授權有理有據,而且是經過充分調研和論證得出的,而不是走過場?此外,四中全會提出,發揮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能否結合過去一年的立法工作,談一下人大的主導作用是如何發揮的?謝謝。

  鄭淑娜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有點不好意思,因為您提的問題又是兩個問題,可能我回答佔用的時間要長一點。

  您提的第一個問題,我認為是一個非常好的問題,這也是十八大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以來,我們人大立法所面臨的一個新問題,即如何使我們的立法能夠適應改革的需要。剛才您也提到,全國人大常委會近年來已經搞了很多授權,我可以報一個數,從三中全會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改革方面、先行先試方面已經做了11個授權決定,去年做了6個授權決定。去年的授權決定涉及到土地制度的改革、司法體制改革、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等,內容非常豐富。

  您提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怎樣審議這些授權決定而不是走過場,我也想介紹一點。按照四中全會的要求,立法要與改革相銜接,要適應改革的需要。四中全會提了三個方面的要求:一是實踐經驗已經比較成熟了就要及時地上升為法律。二是實踐經驗不成熟的,需要先行先試的,要依照法定程式,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三是法律法規的規定已經不能適應改革開放的需要了,要及時地進行修改和廢止。我們做這些授權就是按照第二個要求,即不成熟的、需要先行先試的,就要通過法定程式來授權。

  國務院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這些授權的議案以後,我可以在這裡舉兩個例子來説明全國人大常委會如何依法行使這樣的權利的。第一個例子,在授權上海自由貿易區決定的時候,當時國務院提出的議案,題目是授權國務院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國務院決定的試驗區內暫時停止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草案。在提交常委會審議過程中,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按照立法法規定的授權立法的要求,這個授權決定必須有授權的目的、授權的事項、授權的範圍和授權的期限。

  國務院提交的這個議案在授權的範圍上是不清晰的,除了上海之外,還有“等”,只要是國務院決定的自貿試驗區,都可以採取先行先試的辦法。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意見,後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的決定就只給了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後來到了第二年,由於改革的需要,又做了一個授權,即授權中國廣東、中國天津、中國福建自由貿易區以及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擴展區域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的決定。這是一個例子,這就説明于法有據,嚴格法律的規定來做。

  第二個例子,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曾經做過一個授權,授權北京大興區等33個試點縣(市、區)在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暫時調整適用某些法律的決定。在審議過程當中,常委會組成人員也提出來,我們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把好關。在這個決定當中,除了授權國務院在這些地區可以暫停適用或者調整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産管理法有關行政審批方面的規定,除了這個授權之外,在這個決定當中還提了三點要求、三個底線。第一個底線,土地公有制性質不能變,這是憲法的規定,憲法規定我們國家的土地是實行公有制的。第二個底線,耕地的紅線不能破。第三個底線,農民的利益不能受損。這就看出我們人大常委會的組成人員在審議這些法律草案當中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對人民負責,對國家負責。

  以上兩個例子説明,人大審議這些授權決定,雖然來得很急,一次會就通過,但是高度負責,嚴格按照法律程式和規定行使權利。所以,對您的問題,我總結一句話,全國人大常委會積極地推進改革,為改革提供法律的支撐和依據,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嚴格地依照法律權限和法律規定行使這些權利。再有,全國人大常委會還要監督授權決定的執行情況。大家注意到去年常委會工作報告當中也介紹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了兩個有關授權決定執行情況的工作報告,即上海自貿區和“兩高”關於刑事速裁程式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