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李大進:對司法人員追責須有明確標準

2016-03-14 15:21:45|來源:北京晚報|編輯:王雪瑩

  原標題:李大進代表對司法人員追責須有明確標準

  本報訊(記者張楠)從今年開始,將實施以審判為中心的司法改革。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大進表示,對司法人員履職的責任認定和錯誤的追究必須有明確標準。

  隨著司法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兩院”要有措施解決因利益關係調整而已經産生的一些現實問題。比如,有些地方和基層照搬、照轉改革方案和措施,不考慮改革方案如何實操等問題。有個別地區對司法改革出現了或多或少的抵制情緒,拖延落實改革的措施。還有一些地方,特別是一些試點地方,由於配套措施沒有銜接跟進,導致改革實際效果難以顯現。為此,“兩院”應當增強改革的透明度,要增強全體法官、檢察官,特別是年輕人的參與感,著力提升法官、檢察官的履職能力。

  在對司法人員履職的責任認定和錯誤追究機制的建立上必須要有清晰和明確的標準。李大進解釋,應當細化和改變現有法、檢“兩院”人員崗位責任制;要完善和建立追責的清晰程式;要界定程式錯誤與實體錯誤在追責上的不同條件和後果。總之,要讓全體法官、檢察官不能因為追責而成為自己不履職、不盡責、不擔當的藉口,而要讓追責成為法官、檢察官忠實和敬畏法律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