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識補位 讓家暴無處遁形

2016-03-02 10:42:03|來源:長沙晚報|編輯:王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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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朱慧卿

  劉建國家暴不是“家務事”,而是一種違法行為。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簡稱《反家暴法》)正式實施,作為我國首部反家暴法,該法在對付家庭暴力、保護受害人合法權益上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其中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警方告誡書可作證據等是該法的主要亮點。(3月1日《長沙晚報》)

  毋庸置疑,與之前的立法空白狀態相比,如今《反家暴法》的施行,確實為家庭成員權益提供了堅實的保障。不難看出,該法律細化了家暴的種類和情形,並規定了多種權利救濟途徑,效果自然值得期待。不過,若要讓反家暴法真正産生作用,除了法律的施行之外,還需要社會公眾意識的轉變。

  相關數字表明,我國約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有些家暴行為甚至最終演化為嚴重的刑事犯罪。面對如此嚴重的家暴狀況,《反家暴法》的出臺和施行,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不過,受到傳統觀念的影響,在大部分人看來,家暴通常就是所謂的“家務事”,在“家醜不可外揚”的思想認識下,家暴受害對象往往忍氣吞聲。如此之下,即便《反家暴法》出臺,假如人們繼續秉持之前的理念,恐怕反家暴方面的法律規定依然無法被認可和接受。

  應該説,《反家暴法》的實施,不過是保障家庭成員權益的第一步,更為重要的是如何讓立法規定被社會及公眾所認可和接受。比如,反家暴法律知識要得到廣泛普及,在全社會形成一種反家暴的氛圍,讓家庭成員不再將家暴當做不可外揚的“家醜”,而要訴諸法律。對於社區、村委會居委會、婦聯等基層組織來説,則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為《反家暴法》的實施提供支持。對於司法機關來説,更需要改變之前“清官難斷家務事”的思維,認真研讀法律規定,做到嚴格有序執法。

  從根本上而言,要讓家暴行為無處遁形,不能只是止于法律實施,還應該強化普法力度和水準。比如,湖南自1日起,省婦聯家庭律師志願宣講團就奔赴長沙、株洲、湘潭、常德、益陽等地,為當地居民現場“普法”,這值得點讚。只有在全社會形成普遍的懂法、守法意識,才能讓“家務事”受到法律的約束,給家暴以必須的懲罰。唯有如此,才能在全社會形成反家暴的氛圍,為家庭成員權益維護提供堅實的保障。(劉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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