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天休息不宜從政府部門開始

2016-03-21 07:22:35|來源:北京青年報|編輯:王瑞芳

  人們的休息時間越來越多乃是大勢所趨,但就中國的生産力水準而言,似乎尚不具備大幅增加休息時間的條件。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出臺太過超前的休假制度,將很難得到大多數企業的響應和落實。

  有報道稱,從4月1日起,山西省晉中市將實行“2.5天週末”彈性作息制度。據稱,這將是山西省內首個實行“2.5天週末”的地區。

  所謂“2.5天週末”,即指把原來每週工作的5天工作制改為4天半,週五下午即開始放假,以形成週五下午加週六、週日的“2.5天週末”,其目的則是希望為人們的週末旅遊出行提供相對充裕的時間,以此更好地刺激旅遊及其他相關消費。為此,國務院在2015年8月發佈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中提出,“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優化調整夏季作息安排,為職工週五下午與週末結合外出休閒度假創造有利條件。”

  雖然只是建議性的“意見”,並不具有強制力,但畢竟出自國務院文件,各級政府仍然具有足夠的動力和熱情予以落實。此次晉中市雖然在山西省內率先落實,但在全國範圍內,卻已經有湖南、江西、重慶等地區走在了晉中之前。

  但“2.5天週末”從其出臺之日起,就引發輿論的熱議和質疑。有人擔心,週五下午放假,上午的工作效率勢必大打折扣,實際的有效工作日很可能只剩下4天。而如果要保證每週法定40小時工作制的前提下實行2.5天週末,則為了保證週五下午的休假時間,就必須延長其他4個工作日的工作時間,職工們是否歡迎這樣的安排,也很值得懷疑。還有人擔心如果這一制度率先從政府部門開始,百姓的辦事時間被再次壓縮,可能更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服務。

  此次晉中市的規定,幾乎顧及到了上述各個方面,譬如政府窗口服務單位暫不實施2.5天週末,週五下午的休假時間,將以平時延長工作時間,或調劑年假、法定節假日值班輪休等方式補齊。

  儘管如此,我們依然認為,實現2.5天週末不宜從政府部門開始。

  2.5天週末,當然是既可促進旅遊、拉動內需,又可增加勞動者休假時間的好事,但出於眾所週知的原因,越是真正的勞動者,越是連既有的帶薪年假等法定休息時間都難以享受,甚至可能連每週40小時工作制都難以保證,遑論2.5天週末。即使站在企業主的角度也不難理解,如果在生産企業中落實2.5天週末,則對企業的生産安排幾乎是顛覆性的,因此恐怕沒有幾家企業會真正實行這一制度。

  那麼,如果在大多數企業職工都無法享受這一制度福利的情況下,卻從政府機關開始落實2.5天週末,則這一制度就可能演變成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獨享的特權,一項本來意在增加勞動者福利的制度,卻可能收到完全相反的社會效果。

  隨著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和生産力水準的不斷提高,人們的休息時間越來越多乃是大勢所趨。但就中國的生産力水準而言,似乎尚不具備大幅增加休息時間的條件。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出臺太過超前的休假制度,將很難得到大多數企業的響應和落實,於是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只好“率先垂范”,一項看上去很好的福利制度,卻很可能演變成政府機關的特權。

  目前,中國人每年普遍可以享受的假期為52周的雙休日,共計104天,法定假日12天,合計116天,在世界各國中處於一般水準,而與發達國家之間的真正差距在於帶薪年假。中國目前的帶薪年假為5到15天,低於歐美等發達國家,而且落實情況很差,這才是國人感覺休假不足的原因。因此,與其實行2.5天週末而把5個工作日弄得支離破碎,不如嚴格落實帶薪年假制度。如果中國人普遍能夠享受到5到15天的帶薪年假,則無論職工的休息權或拉動旅遊等內需的目的,都能得到很好的保證。(張天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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