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齣臺就被叫停 代表委員熱議“斷頭”政策

2016-03-06 16:46:10|來源:新華網|編輯:王濤

  原標題:“關在屋裏造車,怎麼能跑得起來?”——代表委員熱議“斷頭”政策

  新華社北京3月6日新媒體專電題:“關在屋裏造車,怎麼能跑得起來?”——代表委員熱議“斷頭”政策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

  從蘭州單雙號限行措施推出就變,到武漢“獎勵舉報車窗拋物”被叫停……近年來,一些事關群眾權益的政策,要麼出臺就被叫停,要麼在出臺後躺在紙上、挂在墻上,要麼卡在“最後一公里”無法執行,淪為“斷頭政策”。

  代表委員們認為,一些地方出現的“斷頭”政策怪現象與依法治國精神不符,要避免政策法規“朝令夕改”,必須開門立法,規範政策運行過程,同時實行責任倒逼機制。

  一齣臺就被叫停 政策遭遇“斷頭”?

  2014年9月16日,甘肅省蘭州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將實行為期半年的重點區域機動車單雙號限行,“道路交通壓力、軌道交通施工及冬防工作是採取限行措施主要原因”。僅僅過了4天,蘭州市又表示“經充分考慮公眾意願和建議”,將原限行方案進行優化調整,9月21日至29日在主城區實行單雙號限行。

  類似的例子不僅出現在蘭州,武漢、東莞等地都曾出現“斷頭”政策。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梳理髮現,“斷頭”政策主要包括以下類型:

  ——半路夭折型。以蘭州市“限行”政策為例,由於缺乏民意基礎或法律依據,在試行一段時間後不得不叫停。武漢市從2012年起試行“車窗拋物”有獎舉報,統計顯示,近半數車窗拋物者拒交罰款。今年1月,這項政策已經悄然叫停。對於叫停的原因,武漢市城管委相關負責人解釋説,缺乏必要法律法規支持。

  ——無法落地型。儘管中央一直在加大簡政放權的力度,但仍有一些政策卡在“最後一公里”,有政策無落實。黑龍江一家奶企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告訴記者,近年來校企合作熱情高漲,也出臺了包括發放實習生補貼在內的一些好政策,但由於程式過於繁瑣,企業對接收實習生並不積極。“有關部門規定職業學院學生到企業實習可以享受一定金額的補貼,但除了戶口限制,還得讓人每天去固定地點按手印。一共實習三個月,按手印往返時間加起來可能就得半個月,企業哪兒願意給自己添這個麻煩啊?”

  ——僵屍無用型。一些政策不符合基層實際,無法發揮作用,成為“擺設”。全國人大代表、雲南興隆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工人阮永川告訴“中國網事”記者:“雲南省規定,施工單位要繳納工程總造價的3%左右作為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一些大項目甚至只要求繳納的比例更低,但據了解,工程的人工費用要佔到總造價的40%左右。儘管這個政策方向是很好的,但實際運行起來,由於設定的比例太低,還沒有發揮它應有的作用。”

  穿新鞋走老路 急功近利是根本原因

  “一些人仍在穿新鞋走老路,新門派老住戶,對於解決實際問題卻不在行,我們一定要警惕。”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僑聯常委潘慶林認為,之所以一些政策無法真正“落地”,同政策出臺前,有關部門沒有充分聽取民意有很大關係。“關在屋子裏面造出的車,又怎麼能在路上跑得起來呢?”潘慶林説。

  而蘭州市限行政策出臺後同樣招致市民普遍的反對,在全國人大代表、首屆全國十佳律師秦希燕看來,政策法規的制定過程不規範,不透明,不科學,缺乏可行性論證,出臺後肯定會“水土不服”,甚至缺乏可操作性。

  秦希燕認為,政策不穩定的根本原因在於,一些地方政府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在決策過程中常常表現出急功近利的傾向,採取“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政策法規。在進入執行階段後,下級政府和部門往往對上級政策作出彈性解讀,尋找政策變動機會,有些人則畏首畏尾、決心不大。

  武漢市“車窗拋物”有獎舉報在施行3年後不得不叫停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規支持”,潘慶林認為,這和幹部缺乏依法行政的意識有較大關係,“匆匆出臺政策往往草草收場,他們不需要承擔由此導致的一系列行政成本責任嗎?”

  聽民意依法規 責任倒逼讓政策不“斷頭”

  秦希燕認為,作為依據法定程式制定的政策法規,一經出臺,應當要保持其穩定性和連續性,如果政策法規“半途夭折”“頒而不行”,不僅削弱了政策權威性和政府治理效果,還增加了公眾對政策法規的不信任,造成人、財、物等資源的損耗和浪費,影響了政府公信力,更重要的是會失信於民。

  撿一個煙頭獎勵5分錢,滅一隻老鼠獎勵1元錢,陜西省咸陽市在2010年創衛期間臨時出臺的這項獎勵政策,導致一些地方甚至出現排隊交煙頭的場面,不得不在實施21天后終止。“這是政策出臺前缺乏科學論證的典型。”阮永川認為,不管出臺什麼政策,都必須充分徵求人民群眾的意見,讓群眾真正參與進來,才能避免各種水土不服的政策出臺。

  秦希燕建議規範政策運行過程,前期充分調研,規章、規範性文件施行後,開展立法“跟蹤問效”,開展“立法回頭看”,政策法規的制定機關、實施機關應定期對其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定期對規章、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

  潘慶林建議實施責任倒逼機制。“群眾認為不好、社會評價不高的政策,該退回去的就退回去,還應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誰出的政策誰負責。地方政府在出臺政策前,不要拍腦袋,多去問問群眾該怎麼做。”(采寫記者:白靖利陳文廣 潘祺 龐明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