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兩“殺人犯”喊冤十餘年 認為關鍵時間點存疑

2016-04-01 09:15:27|來源:京華時報|編輯:李邵鵬

  貴州兩“殺人犯”喊冤十餘年 認為關鍵時間點存疑

  唐昌華的家人一直認為他是被冤枉的。

  貴州兩“殺人犯”喊冤十餘年 認為關鍵時間點存疑

  劉文華80多歲的母親一個人守著老屋。

  原標題:兩殺人犯喊冤十餘年 認為關鍵時間點存疑

  2016年3月28日,貴州省檢察院確認,他們已經受理了唐昌華和劉文華殺人案的申訴,檢察院目前正在通過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協調調取卷宗。這是兩人喊冤十餘年後的重大進展。

  2001年8月,在惠水縣城打工的熊小陽遭人殺害。一年以後,熊小陽的同鄉唐昌華和劉文華被警方列為重大嫌疑人帶走調查。2003年12月,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二人犯搶劫罪,分別判處死緩和無期徒刑。2004年3月,貴州高院二審維持原判。法院認為,唐、劉二人于2001年8月12日到惠水縣城買鴨苗,並於13日淩晨殺害熊小陽。

  然而,目前多方證據顯示,唐、劉二人買鴨苗的時間很可能不是8月12日。

  殺人案發生一年後突現“重大嫌疑人”

  2002年8月22日夜裏,唐昌華被警察帶走。他離家前的最後一句話是:“你們一定是弄錯人了。”

  2001年8月13日上午9時許,在貴州省惠水縣和平鎮造紙廠公路邊,有人在排污溝內發現一具屍體。死者雙手雙腳被紅色尼龍繩反捆于背上,頭部口鼻被膠帶纏繞多道。封口膠特徵為黃底紅字,文字內容是“貴州東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經法醫鑒定,死因是被封口膠纏繞口鼻窒息死亡。

  當日,惠水縣公安機關即查明,死者熊小陽,男,35歲,家住惠水縣抵季鄉青山村戎翁組。死亡前,在惠水縣造紙廠內的蜂窩煤廠做臨時工,用人力車拉煤球賣,暫住于惠水縣造紙廠民房。

  警方隨後對熊小陽被殺案展開偵破工作。很多青山村熊小陽的親戚成了重點調查對象。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青山村有傳聞,熊小陽的父親熊忠友和熊小陽的妻子有性關係,熊小陽也是因此負氣出走,隻身到惠水縣城打工的。當時,交通不便的青山村到惠水縣城需要一天的路程,光步行路程就需要四五個小時,很少人會選擇去縣城打工。

  熊忠友本人回憶,他被警察帶到惠水縣公安局後,警察問他的第一個問題,就是要他交代和熊小陽妻子的關係。他説,那些都是村裏的謠傳。熊小陽和妻子很恩愛,在熊小陽到縣城打工以前,一共和妻子孕育了4個孩子。熊小陽之所以離家打工,是因為家裏實在太窮了,只務農根本養不活一大家子人。

  警方調查了幾名熊小陽的親屬後,沒有獲得什麼進展。熊小陽被殺案的調查基本處於停滯狀態。

  2002年7月24日,熊忠友到惠水縣公安局刑偵隊詢問偵破進展。當警察問他想沒想起什麼新細節時,熊忠友説,他想起來,2001年8月16日晚上,同村的唐昌華到熊小陽二叔熊忠倫的家裏做客,説了一些奇怪的話。

  警方隨後找熊忠倫調查取證。2002年8月23日,熊忠倫告訴警方,自己和唐昌華的關係一直比較要好。2001年8月16日晚,唐昌華來他家吃飯,勸他最近少出門,沒有要緊的事就裝病也可以;熊小陽的事要少管,免得在刑警隊吃虧,這讓他感到很奇怪。熊忠倫同時告訴警方,他聽説,2001年8月11日,唐昌華和劉文華到惠水縣去買鴨苗。

  唐昌華和劉文華因此被列為重大嫌疑人。唐昌華,男,1963年10月13日生,家住惠水縣抵季鄉青山村達架組。劉文華,男,1971年5月16日生,和唐昌華同屬達架組。

  唐昌華後來會見代理律師周立新時説,自己當初之所以和熊忠倫説那些話,是因為當時警方把調查對象集中于熊小陽的親戚,很多人都被警方帶走調查過。唐昌華擔心和自己關係要好的熊忠倫因此受到牽連,所以才好心提醒他。他沒想到,這樣一席話讓自己遭遇了牢獄之災。

  2002年8月22日夜裏,惠水縣公安局刑警把唐昌華、劉文華從家裏帶走。唐昌華的兒子唐天付回憶,當天夜裏,警察來“砸門”,當時是達架組組長的父親以為是鄉親有急事要幫忙,只穿了內衣褲就從床上爬起來開門。唐昌華看到好幾名警察來到自己家,完全懵了。他當即被戴上了手銬,離家前的最後一句話是:“你們一定是弄錯人了。”

  同監室人員證實唐昌華受審後身上帶傷

  姚凱、劉昌平稱,他們看到唐昌華整個臀部和大腿前後、膝蓋等處全是紫血條塊,“密密麻麻,慘不忍睹”。

  唐昌華和劉文華被警方帶走後,開始接受警方的審問。在偵查階段,唐昌華共有口供12次,其中無罪口供9次,認罪口供3次。劉文華共有口供15次,其中無罪口供12次,認罪口供3次。兩人在審查起訴和審判階段全部是無罪口供。

  律師提供的卷宗顯示,兩人各3份認罪口供均是2002年9月24日至27日之間記錄的。而這3天,唐昌華和劉文華並不在看守所內。當時和唐昌華一起拘留在看守所的同監室嫌疑人姚凱、劉昌平,在唐、劉二人一審時的代理律師何健、王榮高進行調查詢問時説,唐昌華在長順縣看守所拘留期間,曾經在9月底被帶離過看守所3天。離開之前,唐昌華身上沒有傷痕,回到看守所後,他兩天沒有吃飯,姚凱、劉昌平均看到,唐昌華整個臀部和大腿前後、膝蓋等處全是紫血條塊,“密密麻麻,慘不忍睹”。唐昌華還告訴他們,這3天他去了惠水縣公安局受審,在受審期間遭到了毆打。長順縣看守所所長劉燕兵也證實,唐昌華從外面回來後因傷有一週沒有參加訓練。根據警方提供的提審記錄,9月24日至27日,唐昌華、劉文華二人確實在惠水縣公安局受審。

  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9日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該判決書認定:2001年8月11日,被告人唐昌華和劉文華相約到惠水縣九門寨找劉忠光訂購鴨苗,當天在惠水街上遇見同鄉熊小陽在賣煤巴。熊將唐、劉二人約到其在惠水造紙廠的租住房處吃飯,當晚唐、劉二人在熊處住宿。

  民事判決書中顯示,唐昌華認為,熊小陽在外打工時間長一定有錢,便與劉文華共謀,以熊小陽妻子在家打柴跌斷了腳、叫熊拿錢去治療為由,將熊騙出來,然後對其實施殺人搶劫等有關事宜。劉表示同意。

  2001年8月12日,唐昌華在惠水街上購得作案用的黃色膠帶和紅色尼龍繩,唐、劉二人還選擇好作案地點。次日淩晨4時許,二人到熊小陽的居住地以回家為由,將熊騙至事前選好的作案地點,唐昌華趁熊小陽不備將其摔倒在地,將熊雙手反扭于背部,用膝蓋壓在熊的身上。劉文華用膠帶將熊的嘴、手纏住,唐昌華用繩子把熊的手腳捆好後又用膠帶纏熊的頭部。唐、劉二人從熊的衣服荷包及內褲包裏搶走人民幣170余元,並將熊拋入排污溝後逃離現場。經法醫鑒定:熊小陽因窒息死亡。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據此作出一審判決:一、被告人唐昌華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禹光秀、熊忠友經濟損失人民幣16000元。二、被告人劉文華犯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禹光秀、熊忠友經濟損失人民幣14000元。

  一審宣判後,唐昌華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理由是: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上訴人無作案時間,偵查階段的有罪供述是在偵查機關對上訴人刑訊逼供下作出的。劉文華亦以此理由提出上訴。

  2004年3月15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在二審中,被貴州省高院認可的12項證據中,有7項是唐昌華、劉文華及其他證人的證詞。唐、劉二人的證詞內容均來自於那3份認罪口供。對於律師何健等人提供的證明唐昌華受到刑訊逼供的調查筆錄,法院認為與熊小陽被殺沒有必然的聯繫而未採納。

  律師認為多項證據表明關鍵時間點存疑

  幾個人都在證詞中提到,訂鴨苗那天是晴天。但根據惠水縣氣象局出具的證明,2001年8月12日天氣是陰有小雨。

  在唐昌華的十幾份筆錄中,唐昌華大多記不清楚他和劉文華去惠水縣買鴨苗的準確日期,只記得是2001年8月的一個週日。他和劉文華還記得,在找到中間介紹人劉忠光訂鴨苗的下午,劉忠光曾帶著他們二人到他家對門小賣部打電話給鴨老闆劉世洪,連續打了兩次,共收費3元。唐昌華還清楚地記得,他是從“羨塘信用社”取得貸款4000元的第二天就和劉文華一起去訂鴨苗的。

  警方確認唐昌華和劉文華訂鴨苗時間的主要證據有兩個:一是劉忠光的證詞,他稱,鴨老闆劉世洪在8月9日(週四)給他送來了一批鴨苗,“兩三天以後,唐、劉二人來找我聯繫訂鴨苗”;另一項證據是唐昌華自己的證詞。

  唐昌華後來會見律師周立新時説,自己的證詞是這樣被警方取得的。“當時警察龍金文拿了一個電話費查詢清單在我眼前一晃,説他們已經查詢了電信局,我打電話訂鴨子的時間就是2001年8月12日。”唐昌華當時要求看一下那份清單,但是遭到拒絕。出於對警方的信任,唐昌華據此確認了訂鴨苗的時間就是8月12日。

  但是,蹊蹺的是,這份關鍵的電話費查詢清單並不在警方提供的偵查卷宗內。在兩次法院審判中,所採納的證據也沒有這份電話費查詢清單,致使關鍵時間點存疑。

  而劉忠光的證詞遭到了劉世洪的否認。劉世洪在接受唐昌華代理律師詢問時曾説,孵出鴨苗的週期是28天,因為週六和週日是賣鴨苗的時間,為了節省成本都要把孵出鴨苗的時間計劃到週五,因此不可能在一個星期四為訂戶送鴨苗。同時,劉世洪在接受警方問詢時回憶,當時劉忠光問他有沒有鴨苗出售,他回答説:“這兩天沒有,要到古曆6月二十幾才有。”而2001年8月12日是農曆(即古曆)6月23日。周立新認為,根據劉世洪的回答,唐昌華打電話的日期在農曆6月20日之前才符合邏輯。

  據周立新查詢,8月12日當天的天氣也不符合幾個人的證詞。唐昌華、劉文華、劉忠光都在證詞中提到,訂鴨苗那天是一個晴天,他們去打電話的時候,“太陽落坡一會兒”。但是,根據惠水縣氣象局2015年11月6日出具的證明,8月12日惠水縣的天氣是陰有小雨,降水量5.5毫米。

  在卷宗中,還有一項證據表明,唐、劉二人訂鴨苗的時間是8月5日,即12日的前一個週日。根據唐昌華提到的貸款,警方查到了當時的貸款記錄。根據該記錄,2001年8月2日和3日,“羨塘信用社”為唐昌華辦好貸款手續,8月4日貸款到位,因此按照唐昌華的供述,第二天就去訂購鴨苗,即8月5日。8月5日的天氣情況也符合唐昌華等人的供述。根據惠水縣氣象局的記錄,那一天除了早上8時到10時有霧以外,都是晴天。8月5日是農曆6月15日,也符合劉世洪的對話邏輯。

  作案工具來源不明家屬不認可殺人動機

  家屬稱,剛獲得近萬元貸款的兩個人,會合謀為170元殺害同鄉,這不符合常理。

  根據法醫的鑒定,熊小陽是窒息而死。而導致其窒息的,是有人在其面部纏繞了大量上面印有“貴州東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膠帶。

  根據唐昌華和劉文華3份認罪供詞的描述,膠帶是“從惠水街上西門一雜貨店購買的”,並有現場指認照片。但是,律師提供的卷宗顯示,該雜貨店的老闆張安壽卻否認自己出售過這樣帶有明顯特徵的膠帶。另一店主楊殿林不僅明確否認銷售過這樣的膠帶,還表示這種印有公司名稱的膠帶都是公司自己定制的,基本局限于公司內部使用,不會對外銷售。

  這一説法得到了貴州東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證實。該公司在2003年4月9日發佈説明稱,2000年10月,因公司下屬藥業公司業務需要,印製“貴州東偉藥業有限公司”的膠帶,但因印刷廠的工作疏忽,錯印成“貴州東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沒有接收,退回了印刷廠,讓其自行處理。

  另外,關於殺人動機,按照法院認定的説法,唐昌華和劉文華是見財起意,謀財而害命。但是,唐昌華和劉文華二人是村裏最先擁有摩托車的兩個人。唐昌華的兒子唐天付説,唐昌華也是村裏在惠水縣做生意最早的幾個人之一。唐昌華被捕之前貸款,是打算去貴陽市內開一家門面做山珍生意。而劉文華是村裏有名的木匠,那時候村裏大多數人還住著木屋,找劉文華做活的人很多。他們兩人都比在縣城賣粗製煤巴的熊小陽要富有。更何況,剛從銀行裏貸出了近一萬元的唐、劉二人,合謀為了170元殺害一個相熟的同鄉,這並不符合常理。

  檢察院已受理申訴正在協調調取卷宗

  檢方稱,在拿到卷宗起的兩個月內,會明確答覆是否進入下一步司法程式。

  自從唐昌華被拘留以後,他的家人一直在為他伸冤奔走,僅代理律師就換了3次。周立新律師是唐昌華的第四任代理律師,今年1月,周立新向貴州省檢察院遞交了申訴書。周立新説,這次申訴過程是他和劉文華的代理律師王宗躍一起和檢察院努力溝通的,他所列舉的疑點是兩人共同研讀卷宗後得出的。

  3月28日,貴州省檢察院刑事申訴科檢察官吳女士會見了周立新。吳女士説,申訴檢察院目前已經受理了,她仔細閱讀了周律師遞交的申訴書,認為有關疑點還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目前,檢察院在調取卷宗環節遇到了阻礙。黔南州中院害怕卷宗在移交過程中丟失,不願意讓貴州省檢察院調取,希望他們能夠來法院查閱。但是吳女士認為,為了徹底查明真相,可能需要反復查閱卷宗,這樣每次都需要去黔南州中院太不方便,費時費力。因此,他們正在通過省高院從中協調,希望最終能夠拿到卷宗。在拿到卷宗起的兩個月內,檢察院會明確答覆周立新,是否進入下一步司法程式。

  探訪

  命案之後的三個家庭

  熊小陽被殺時,他的4個孩子都很小。此後,他的妻子和孩子一直跟著他的父母生活。直到今天,熊小陽的屍首也沒有回家,在父親熊忠友看來,這是一件非常痛心的事情。熊小陽的死,讓他們家喪失了主要勞動力,只會種田的熊忠友無法讓一大家子過上更好的生活。隨著幾個孩子長大,家裏的木屋也無法容納這麼多人。前年,熊小陽的妻子借錢蓋起來一棟二層小樓。

  熊忠友也納悶,為什麼會是唐昌華和劉文華殺害了他的兒子。唐家和他們家關係一直都很好,連吵架都沒有過。“你要讓我自己懷疑,我肯定懷疑不到他們。”如果現在又説兇手不是唐、劉而是另有其人,老人也只能無奈接受,“我們聽政府和警察的”。

  唐昌華和劉文華目前在貴州凱里監獄服刑。家屬説,法院為了強制執行判決中規定的賠償款,將兩家養的豬和耕牛全部沒收。

  沒有了耕牛,劉文華的妻子只好出去打工。為了賺到更多的錢,她選擇了收入高但風險也高的工作:在黑煤窯裏做礦工,每天下井用竹簍背煤,按照每天背出的公斤數算錢。家裏的孩子就由當時年近70歲的婆婆照顧。3個孩子中兩人初中畢業,最小的女兒上完初二就輟學了,都外出打工。如今,只有80多歲的劉文華母親一個人,守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建的木屋內。

  靠著一頭小牛犢和親戚的救濟,唐昌華的妻子郭秀琴種田支撐著整個家。那時候,唐天付只有16歲,弟弟唐興雄12歲。2004年前後,唐天付初中畢業後外出打工,現在是一名工程車司機。唐興雄讀到高中畢業,現在跟著親戚學汽車修理。現在,唐昌華被抓走前向信用社貸的款,家裏還沒有還完。為了還錢,今年50多歲的郭秀琴在村子附近幹體力活,搬運修築水壩用的石塊。唐天付和唐興雄這兩年相繼結婚,唐天付已育有一子。唐天付説,“我們都盼著爸爸出獄,他就能看到自己的孫子了。”

  京華時報記者 韓林君 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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