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谷士欣):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中心3月10日10時45分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邀請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副行長易綱、副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副行長范一飛就“金融改革與發展”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有記者問:我的問題關於資産管理業務。據了解,央行目前正在牽頭統一資産管理業務的標準和規制,請問制定、出臺統一監管標準的初衷是什麼?將圍繞哪些具體的方面規範資産管理業務?大家都知道,資産管理業務涉及的部門比較多,請問現在各部門之間是否還存在分歧,具體的政策將何時出臺,更進一步思考,能否把這項政策的制定和出臺看作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試驗田?
周小川:我們兩年多以前已經初步設置了一個協調機制,這個機制叫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最近研究了資産管理的問題,也有的人會把它稱之為理財産品的問題,因為資産管理中間有很大一部分是理財産品。“一行三會一局”,也就是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之間已經在許多比較大的問題上初步達成了一致。我們可能會進一步細化以後,作出一些初步規範。但是,這個規範決不是一勞永逸的。因為市場是不斷變化的,我們會把一些存在的突出問題規範一下。
現在有哪些方面的問題呢?一是理財産品市場上有一些混亂,這些混亂包括比如標準差距太大、套利機會太多、投機性過強等問題。二是監管之間通氣不夠,對市場總體觀察和風險把握還不夠好,所以這方面也要加強。從資産管理各種個體來説,有一些是投機性過強,忽視風險,沒有一些起碼的風險管理的做法。三是大家所關心的,有一些資産管理産品或者理財産品嵌套運行,就是從金融系統一個行業的一個公司到了另外一個行業的一個公司,來回在系統裏轉。而我們強調資産管理和其他金融業務一樣,要著重為實體經濟服務,轉來轉去錢沒有到實體經濟去。這中間到底有些什麼問題,可能有一些是套利,甚至有一些是違規的行為。就這幾個方面,大家對資産管理究竟怎麼定義、都是哪些範疇、都存在哪些問題,初步達成了一致意見。
金融監管協調機制還會朝著這個方向繼續努力,而且在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還可能提高到更有效的層次,現在還沒有做到,我也沒有辦法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