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記者王博)近年來校園欺淩事件時有發生,且形式翻新、手段升級,從傳統的肢體毆打升級為人格、身體的侮辱,發生後通過網絡傳播發酵形成熱點,對受害人身心造成極大傷害。全國人大代表馬建蘋、梁明遠等認為,這暴露出社會對於校園欺淩行為還缺乏足夠認識,預防和治理中存在諸多不足,建議國家制定出臺“反校園欺淩法”,遏制校園欺淩的蔓延。
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同時也是一位孩子的母親,蘭州理工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馬建蘋發現,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的精神和規定,長期以來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多施以教育感化。但在校園欺淩發生時,對受害者權益重視不足。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梁明遠表示,校園欺淩案件暴露出我們在校園欺淩的預防和治理中存在很多不足,現行法律法規對校園欺淩行為的預防、懲戒措施欠缺,有必要運用法律手段為青少年創造安全、健康的成長環境。
梁明遠、馬建蘋等代表建議制定出臺“反校園欺淩法”,通過立法手段明確家長和學校的監管責任,實行校園欺淩行為報告和干預制度,建立多方預防的聯動機制,加強對校園欺淩行為的懲戒力度,從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監護人教育理念教育方式的轉變、社會不良風氣的改良和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早期干預、依法懲罰等方面綜合施策,為預防和處置校園欺淩行為提供法律支撐。
(原標題:代表建言出臺反校園欺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