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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名制、負面清單、押金監管”——聚焦共享單車徵求意見稿三大看點

2017-05-23 09:12:58|來源:新華網|編輯:韓基韜

  

  新華社北京5月22日電  題:“實名制、負面清單、押金監管”——聚焦共享單車徵求意見稿三大看點

  新華社記者趙文君、丁靜、齊中熙

  22日,交通運輸部發佈共享單車《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鼓勵和規範共享單車發展,針對用戶安全、車輛亂停放、押金監管等焦點問題加強制度設計,促進規範發展。

  看點一:多管齊下保用戶安全

  共享單車火了,各類騎行安全問題引發社會關注。

  徵求意見稿提出,實行用戶實名制註冊、使用,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蔡團結説,徵求意見稿規範用戶騎行停放,完善保險機制,對企業主體責任和運營服務規範做出了明確要求。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有共享單車運營企業30多家,累計投放車輛超過1000萬輛,註冊用戶超1億人次,累計服務超過10億人次。

  中消協專家委員會律師邱寶昌説,短期投放這麼多車,能不能確保品質?共享單車的車輛必須檢測合格,這是最基本的要求。即使合格,仍然存在車輛缺陷問題,比如産品缺陷、設計缺陷,防患于未然很重要。

  “共享單車企業給用戶上什麼樣的保險?額度是多少?受益人是公司還是騎車人?”中消協律師胡鋼表示,保障騎車人的安全是企業經營的前提。

  北京市民郭爽實名註冊了電話和身份信息,常常從家騎共享單車到單位再騎車回來,途中有時會停下來去銀行存錢,去麵包店買麵包等。那麼,自己的行駛軌跡是否能確保不被洩露出去?

  針對用戶信息安全問題,徵求意見稿提出,運營企業採集用戶信息,不得侵害用戶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服務所必需的範圍。運營企業應當遵守國家網絡和信息安全有關規定,相關數據在國內儲存和使用。

  看點二:負面清單治理停車難

  停車問題已經成為共享單車的管理難題。有些用戶把共享單車隨意停放在馬路邊、商鋪旁,把車停進小區、樓道裏。

  徵求意見稿提出,對不適宜停放的區域和路段,可制定負面清單實行禁停管理。各城市要制定適合本地特點的自行車停放規則,劃定配套的自行車停車點位,規範自行車停放。

  不少地方的管理部門正在創新管理手段,如濟南市劃定共享單車指定停放點,南京的城管人員幫忙規範停車,北京石景山區劃出共享單車停車區。

  “ofo對城市投放的共享單車進行了網格化管理,大網格裏有小網格,小網格裏有運營師傅在街面上巡視。”ofo副總裁劉凱説,每個運營師傅負責管理800到1000輛車。

  小藍單車首席戰略官陳懷遠説,停車問題可以通過“電子圍欄”等技術手段解決,即在合法停車的範圍內埋設發射器,用戶把車停在其範圍內,才能鎖車結束計費,否則就無法鎖車,無法停止計費。

  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顧大松認為,一些共享單車企業單方面實現車輛有效管理有一定難度。只有政府、企業、行業、用戶多方共同努力,才能解決停車問題。

  看點三:建立押金監管模式

  在共享單車發展過程中,押金監管是一個備受關注的話題。

  按照全國共享單車累計投放車輛超過1000萬輛來估算,押金收取的標準為99元至299元不等,這意味著將形成一個較大量級規模的“押金資金池”。如果企業監管不力,可能會給用戶的押金安全造成風險。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俊慧説,共享單車的押金打破了傳統“一個租賃物對應一份押金”的模式,形成了“一個人對應一份押金”的模式。基於互聯網的優勢和特點,使得其具有了一定的資金歸集功能。

  徵求意見稿提出,鼓勵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採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企業對用戶收取押金、預付資金的,應嚴格區分企業自有資金和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在企業註冊地開立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專用賬號,實施專款專用,接受監管等,並要求建立完善用戶押金退還制度。此外明確了相關支付結算要求。

  李俊慧認為,徵求意見稿對押金建立了較為完備的監管機制,避免出現資金安全風險。共享單車企業應將重心放在經營和服務中,而不能把收取押金作為一種融資方式。

標簽:共享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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