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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國理政新實踐·安徽篇】安徽:用好追責“利器” 壓實信訪責任

2017-06-02 19:43:17|來源:新華網|編輯:靳松

  新華網合肥6月1日電(吳萬蓉)新華網安徽頻道6月1日從安徽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發佈會上獲悉,日前,安徽省正式出臺《安徽省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將樹立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鮮明導向,著力構建“有權必有責、權責相一致,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責權體系。

  安徽省信訪局副局長鄧斌在發佈會上介紹,《實施細則》對信訪工作的責任內容和責任追究進行充實完善,對機制措施進行適度創新,更具操作性、實用性。

  責任適用的範圍更廣泛。信訪工作責任制將擴展到各級黨政機關,包括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黨政機關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和工青婦等人民團體也適用,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也參照執行。

  責任主體的責任更明晰。《實施細則》對各級黨政機關、黨政機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黨委政府、黨政機關工作部門和垂直管理部門,以及各級信訪部門、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等信訪工作各責任主體,作出了更加具體的制度規定。進一步明確了省市縣鄉四級領導幹部接訪、下訪的頻次和要求。同時,對涉訴信訪事項反映渠道和涉法涉訴信訪事項處理作了明確規定。

  督查考核的機制更健全。《實施細則》明確了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將信訪工作納入督查範圍,並對督查的頻次、情況通報等提出明確要求。同時,對信訪工作考核評價機制進行充實完善。

  責任追究的情形更具體。安徽省結合有關規定,細化了12種應當進行責任追究情形。將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區分為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主要領導和重要領導責任。

  《安徽省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的發佈實施是嚴肅信訪工作紀律、加強信訪工作責任追究的一項重大舉措,也將對壓實信訪工作責任、推動信訪工作科學健康發展,産生重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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